|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026-000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4-13 | |
| 标 题: | 关于对张治芳、马云昌的土地证收回公告 | ||
兹有一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土地使用者张治芳、马云昌,该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张治芳、马云昌过户到白爱华、孙桂荣名下,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16280449号。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张治芳、马云昌与白爱华、孙桂荣于2009年03月23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的张治芳、马云昌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高远广,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年05月8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2026年0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