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6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
| 标 题: | 关于对赵玉伟、王照欣的房改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 ||
兹有一房改房,国有土地证号为沂国用(2002)字第1990225-025号,土地使用者赵玉伟、王照欣,该房改房已于2005年07月25日由赵玉伟、王照欣过户到姚祥元、李孝臻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16151554号。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赵玉伟、王照欣与姚祥元、李孝臻于2000年12月22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使用者赵玉伟、王照欣的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姚祥元、李孝臻,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202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