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3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 |
| 标 题: | 关于对赵遵余、李世欣的土地证收回公告 | ||
兹有一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土地使用者赵遵余、李世欣,该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已于2011年03月24日由赵遵余、李世欣过户到张杰、赵富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26220675号。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赵遵余、李世欣与张杰、赵富香于2011年3月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赵遵余、李世欣的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张杰、赵富香,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4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2022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