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做好低收入群体等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ljqz2322108/2022-000005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龙家圈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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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提前做好低收入群体等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抓住春季施工有利时机,尽快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开工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 如下:
1、保障对象。参照《2021 年沂水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保障对象为:农村 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 特困人员。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 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 贫户给予支持。
2、工作程序。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 保障的,可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 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 属 C、D 级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对于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 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其提出申请。
3、组织实施。采取实地入户的方式,在保证见到本人 的前提下,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 实和鉴定,“确保户户真实、步步程序到位”,杜绝一切违 规违纪行为。
4、时间节点。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 3 月 5 日 前将各乡镇报送计划的拟改造户名单发至沂水县城乡建设 综合服务中心,6 月底前全部建设完成。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