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19-000041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19-09-24 | 发布日期: | 2019-09-24 |
| 标 题: | 关于对王宝松、姚立贞的房改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 ||
兹有一处国有土地,房产证号为沂房字第016182344号,国有土地证号为(沂)国用(2002)字第0236-006号,土地使用者王宝松(372827********811X)、姚立贞(372827********8123),该房改房已于2009年1月6日由王宝松、姚立贞过户到王桂庆名下。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王宝松、姚立贞与王桂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使用者王宝松、姚立贞的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王桂庆,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18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2019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