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0-0000086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
| 标 题: | 关于对杨桂宏、王永华的房改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 ||
兹有一房改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沂国用(2010)字第036号,土地使用者杨桂宏、王永华,该房改房已于2010年5月31日由杨桂宏、王永华过户到马永虎,刘玲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16180169号。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杨桂宏、王永华与马永虎,刘玲玲于2010年5月31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使用者杨桂宏、王永华的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马永虎,刘玲玲,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4月30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2020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