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18-0000104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18-09-26 | 发布日期: | 2018-09-26 |
| 标 题: | 关于对武颖、王建英等三处房改房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 ||
兹有三处房改房,已由卖方过户到买方名下,并办理买方房屋所有权证。现我机构根据卖方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现房屋所有者,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10月1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以下措施。
一、收回原土地使用者:李莉、武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现房屋所有者:谭洪利、张善强
二、收回原土地使用者:王建英、石春山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现房屋所有者:田相海、张志梅
三、因原土地使用者徐刚参加房改后退房,未及时注销土地使用权证,现收回徐刚的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沂国用(2003)字第2003098-005号出让给现房屋所有者:师文华、邵金彩
2018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