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0-0000125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
| 标 题: | 关于对牛和彪、谭蕾的房改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 ||
兹有一房改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沂国用(2002)字第20020069-026号,土地使用者牛和彪、谭蕾),该房改房已于2006年7月25日由牛和彪、谭蕾转移登记到刘相秋、蔡新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16040618号。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牛和彪、谭蕾与刘相秋、蔡新香于2006年7月12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使用者牛和彪、谭蕾的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刘相秋、蔡新香,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2020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