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19-0000078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19-02-11 | 发布日期: | 2019-02-11 |
| 标 题: | 关于对武峰、张洁等房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证收回公告 | ||
兹有一处经济适用房,已由卖方:武峰、张洁过户到买方:邱春标、张宏伟名下,并办理买方房屋所有权证,后由卖方邱春标、张洁过户到王永锋、赵春梅名下并办理买方房屋所有权证。现我机构根据卖方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现房屋所有者,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3月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以下措施。
一、收回原土地使用者:武峰、张洁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现房屋所有者:王永锋、赵春梅。
2019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