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19-000004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19-02-14 | 发布日期: | 2019-02-14 |
| 标 题: | 关于对孟涛、袁红玉等房改房土地使用证收回公告 | ||
兹有一处房改房证号:沂国用(2003)字第2003084-021号,已由卖方:孟涛、袁红玉过户到买方:徐世爱名下,并办理买方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26220587号 。现我机构根据卖方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现房屋所有者,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3月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以下措施。
一、收回原土地使用者:孟涛、袁红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现房屋所有者:徐世爱。
2019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