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43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1-08-11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
| 标 题: | 关于对张业范的房改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 ||
兹有一不动产,房产证号为沂房字第026220159号,原土地使用者张业范(372827510901341)、该房改房已于2005年11月05日由张业范过户到武锋名下,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张业范与武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使用者张业范的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武锋,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3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2021年0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