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6-0000001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6-21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 标 题: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服增加反光标识的建议》的答复 | ||
B:正在解决
姚程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生校服增加反光标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8月我县校服招标合同到期,为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决定,2022-2025学年度的校服选购由各学校自主招标进行。各学校在招标过程中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校服选购,具体选购流程包括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成立选用组织、发布采购需求、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在校服选购过程中,部分学校忽视了安全功能,未将配置高可视警示性标志纳入招标要求。
2025年6月始,县教体局将对校服选购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届时将会把配置高可视警示性标志纳入招标要求。
十分感谢您对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工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校服选购管理工作,让学生穿着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的向往。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