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xjytyj2251918/2026-000000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6-21 发布日期: 2025-06-20
标       题: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服增加反光标识的建议》的答复

B:正在解决

姚程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生校服增加反光标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8月我县校服招标合同到期,为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决定,2022-2025学年度的校服选购由各学校自主招标进行。各学校在招标过程中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校服选购,具体选购流程包括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成立选用组织、发布采购需求、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在校服选购过程中,部分学校忽视了安全功能,未将配置高可视警示性标志纳入招标要求。

2025年6月始,县教体局将对校服选购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届时将会把配置高可视警示性标志纳入招标要求。

十分感谢您对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工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校服选购管理工作,让学生穿着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的向往。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20日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