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水利局关于对《关于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slj2251638/2025-000004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水复字〔2025〕5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1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
标 题: | 沂水县水利局关于对《关于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
办理类型:B
王英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全面实行河长制以来,我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等任务,切实维护河道健康,保障河道功能,全面实行河长制,努力实现河长制。全县共设县级河长13名、乡镇级河长200余名、村级河长800余名,构建起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近年来先后通过“清河行动”“清肠行动”“清违整治专项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等整改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1000余处。
经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贴合实际、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为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沿岸生态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局将统筹推进、科学谋划,不断优化完善河湖管护体系。一是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继续做好河湖清违整治行动,对前期销号问题进行“回头看”,继续开展常态化“清四乱”,拉网式排查乱堆垃圾、侵占水域等问题。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用于清理河道及河岸两侧垃圾污染和侵占水域等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在河道整治等工作中,落实好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从污染防治措施和保障储水能力等方面重点整治,改善水域环境,确保河道畅通,环境清洁。多措并举,推动河湖生态面貌向好,力促河湖长治久安,最终转化为惠民利民的实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与我们携手共建水清岸绿、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共同为我县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沂水县水利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