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6-00000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8-02 | 发布日期: | 2025-08-02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对重点镇建设给予资金和要素支持的建议》的答复 | ||
B:正在解决
王春峰、毛德庆、王希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重点镇建设给予资金和要素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重点镇建设是全面激活镇域发展活力、构建镇域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支撑。一直以来,沂水县以重点镇建设推动镇域发展,围绕“经济实力较强、人口集聚度高、产业特色突出、设施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的目标,坚持“建”“管”并重,加快提升城镇承载力、吸引力。
一、关于土地支持。建设项目需按照《沂水县重点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提报有关部门进行评审论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经集中评审会通过后,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要求,对项目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报县土地储备会议研究确定。新增用地指标分配后,及时组卷报批,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开工。
二、关于资金支持。在“强化财政投入方面、争取政府专项债券、土地出让收入和非税收入分配”三个方面予以扶持,根据财政支出责任与重点镇特色实施分类管理,科学划分县乡财政收入,适度下放资金管理权限,增强重点镇财政自主调控能力。在许家湖镇的城镇建设中,重点强化对其道路、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方面,县财政局将积极协助重点镇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重点镇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除上交部分,其余全部用于支持重点镇建设。
三、关于政策支持。近年来,省市县各级特别重视重点镇建设,省级层面,202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2024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关于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财税扶持、金融支持、人才支撑、简政放权”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根据《实施意见》,2024-2026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重点镇建设。对此,我局将全力配合各重点镇紧抓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功能配套,增强承载能力,加快重点镇建设步伐。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