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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6-00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8-02 发布日期: 2025-08-02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B:正在解决

师立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为进一步保障住宅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有电可充”,我县积极推动小区充电桩(棚)建设工作,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镇街、社区、物业企业加强联动,做好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对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数量、现有充电设施数量及分布情况展开“扫楼式”全面摸排,建立了详细台账,为后续建设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按照“能建尽建(异地建设)、布局合理、安全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做好选址工作,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按照要求我县应建充电端口16832个,已建成充电端口19342个。同时,为满足居民充电动态需求,我单位已督促相关镇街,根据小区电动车保有量变化和居民需求情况,及时做好小区充电桩(棚)的跟进建设工作。

二、关于多途径疏解居民充电需求的建议。对缺乏合适空间建设充电桩(棚)的住宅小区,我单位积极会同镇街对接综合执法、规划等部门单位,充分利用市政道路、公园、小区外边角地带等公共场所进行异地建设,进一步挖掘充电和停放资源。同时,我单位积极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力推动我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设施,截至目前,我县113个单位已落实充电和停放设施安装,共计建设电动自行车车棚150余个,安装充电端口2000余个。通过倡导职工“满电回家”,组织单位实施“周边小区充电开放共享”模式,进一步缓解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压力。

三、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单位已督促相关镇街积极帮助小区分析研判,“一小区一策”进行充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好兜底保障工作。积极鼓励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共同参与建设中去,构建“居民点单-社区吹哨-部门报道”闭环机制,由社区与物业企业通过入户走访,广泛征求民意的形式,精准对接充电需求与空间的矛盾,部门深入跟进,联动化解群众疑虑,实现充电和停放设施“规划有温度、选址零争议、建设无反复”的良性格局。同时,我单位积极动员物业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社区、业委会选择实力强、信誉好、服务优、价格实惠的充电设施运营商进行合作,进一步减轻居民充电负担。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由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企业价费的管理,做好价费分离,严格执行居民合表电价,进一步让居民充电得到实惠。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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