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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6-00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8-02 发布日期: 2025-08-02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小区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治理意见提案》的答复

B:正在解决

谢玉果、王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治理意见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规划停放区域的建议。为推动小区充电桩(棚)建设工作,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镇街、社区、物业企业加强联动,做好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一是做好数据全面摸排统计工作。对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数量、现有充电设施数量及分布情况展开“扫楼式”全面摸排,建立了详细台账,为后续建设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按照“能建尽建(异地建设)、布局合理、安全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做好选址工作,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按照要求我县应建充电端口16832个,已建成充电端口19342个。二是做好居民充电引导工作。通过在充电区域设置公示牌、在小区业主群推送信息等方式告知业主充电区域,确保业主知晓充电设施分布及路线情况,实现精准、快速充电。

二、关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的建议。为做好小区车辆停放日常管理工作,县住建局严格要求物业企业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将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内容。一是增加巡查检查频次。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要求,及时对违停车辆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同时,充分利用住宅小区电梯安装的梯控系统,严格检查电动自行车禁止上楼情况。二是加大约谈通报机制。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履职不到位、管理混乱的小区,县住建局联合相关镇街对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小区电动车安全管理,确保小区安全有序。

三、关于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的建议。为强化小区电动车安全教育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县住建局要求各物业企业积极做好物管小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小区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提示语,在电梯、门厅张贴海报、悬挂条幅,以及在业主群转发各类电动车安全警示案例等多种形式,持续提醒小区居民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个人应急处置能力,引导业主规范停车。今年以来,各物管小区累计安装电动自行车禁止上楼安全警示牌1.1万余块,张贴各类消防宣传海报、《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告知书》、《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等8000余份,悬挂电动自行车禁止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等安全条幅600余幅,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逃生演练54次,有效提升了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关于严格执法与处罚的建议。为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进一步抓紧抓实物管小区安全生产工作,县住建局多次联合消防、公安、属地镇街等部门单位开展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检查,重点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共派出30个检查组、60人次对57个物管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12条,已全部督促物业企业整改完毕。同时,要求物业企业加大日常电动车违停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对多次劝阻制止仍不改正的,及时上报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有力遏制违停行为的发生。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主动加强与消防救援、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以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住宅配套为抓手,全力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充电难”这一根本问题。同时,在坚决整治违规行为的同时,通过优化服务和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形成安全充电和停放习惯。督促物业企业持续营造物管小区浓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引导居民自觉遵守和监督公共安全。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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