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6-0000004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7-16 | 发布日期: | 2025-07-16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泉庄镇污水处理厂列入县级运营维护范围的建议》的答复 | ||
B:正在解决
张在志、杨加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泉庄镇污水处理厂列入县级运营维护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乡镇驻地生活污水治理的管护运维,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自2021年以来,我县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我县部分乡镇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进行管护运维,所有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处理规模进行服务收费,费用由政府和乡镇共同承担。对于前期已自行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管护运维的乡镇(泉庄镇、马站镇),政府每年给予10-15万元资金支持,剩余服务资金由乡镇承担。
下步工作中,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浚源水务等部门,加快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整县制管护运维,解决乡镇污水处理费用难题;加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提高污水管网覆盖面,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二是根据省市关于乡镇驻地生活污水治理最新要求,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再次进行提标改造,完善在线检测设备,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三是加大对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维护提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环境效益。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