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关于加强城区行道树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5-000007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2025〕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04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
标 题: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关于加强城区行道树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办理类型:B
刘京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行道树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沂水发布”“沂水首发”等媒体平台加强对城市绿化管理的宣传,增强市民爱绿护绿意识。
2、2023年7月25日,沂水县人民政府印发《沂水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七条明确了禁止“损坏城市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对“悬挂、钉钉子”等违法行为做了详细规定。
3、2023年,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包括行道树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实行“门前五包”,充分体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激发人们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
4、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设置9个养护科室和园林环卫执法中队,分片管理,日间巡查,对于破坏绿化行道树等毁绿行为移交园林环卫执法中队依法、依规处理。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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