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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wsj/20260922-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6-22 发布日期: 2026-09-22
标       题: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重点区域、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建议》的答复

B

姚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重点区域、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我县积极构建院前急救体系,全县原有1个急救中心(县医院)3个急救站点(四十里堡镇中心卫生院、高庄镇中心卫生院、马站人民医院)。2024年我县又新增设高桥镇中心卫生院、杨庄镇中心卫生院两处急救站点。每个急救站点均安排救护车参与全市120的统一指派。畅通急救渠道,建立完善中心、站之间的协作联动转诊机制。

二、重点区域、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工作。目前,红十字会在地下大峡谷景区、荧光湖景区配置体外自动除颤仪(AED)共2台(市红十字会建设救护站项目配置),由县红十字会和设备所在单位共同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但因市场上AED主流产品每台价格普遍在1-2万左右,后续的电极贴更换更新、设备维护保养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和较大资金投入,且设备的日常管理责任需要配置所在单位积极配合,县红十字会作为群团组织条件所限,县域内配置的红十字AED设备仅在我县个别景区零散运转,无法承担大规模AED配置及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县财政、卫健部门暂无活动资金,故也较难承担大规模AED配置及日常维护工作。下一步,县卫健局将积极配合县红十字会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推动在重点区域、场所配置除颤仪。

三、关于AED使用人员培训方面。县红十字会根据《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红十字会应当积极推动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救护设备,并将操作技能纳入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内容”要求,自2022年独立运行以来,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大力开展CPR+AED培训及救护员培训,目前共培训应急救护持证人员累计1497人。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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