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规范中医行为,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5-000014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卫复〔2025〕1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规范中医行为,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B
李富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医行为,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监督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保障健康运行。为保障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中医药服务监督机制,包括定期对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能够依法依规进行执业活动。加强对中医诊疗全过程的监督,对任何非法行医和违规操作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二、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便捷、高效的反馈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对于收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确保中医药行业的健康、有序运行,让人民群众能够放心地接受中医药服务。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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