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5-0000136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卫复〔2025〕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7-29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的建议》的答复 |
B
庄琳、刘春英、孙涛、孙明果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加强政策保障。积极推动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的落实,与人社部门协同配合,督促用人单位按要求执行生育假期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托育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托育机构备案工作;配合教育部门,积极落实省、市出台的《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实施意见(试行)》,提高托育服务能力。
二是稳步推动生育补贴落地。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于今年7月28日公布,方案中提到“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人口与发展实际,制定本省份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备案”,目前山东省卫健委还尚未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国家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尚在测试阶段,预计8月下旬可陆续开放申领,届时将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继续实施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在现有的向日葵亲子小屋活动点基础上,利用市计生协组织的“向日葵亲子小屋”辅导员培训的师资,指导实施亲子小屋项目的托幼机构开展活动,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对适龄生育人群的养育指导。
四是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水平。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卫健部门及其相关机构对辖区内托育机构进行管理和医疗、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技术指导,为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对新入职、在岗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0-3岁婴幼儿心理发展特点与规律、生活照护、婴幼儿安全与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