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4-00001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关于申请改造提升许家湖镇卫生院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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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卫复〔2024〕第7号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任松峰、王洪东、李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改造提升许家湖镇卫生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起,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不再投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重点投向县级医疗机构。而且,许家湖镇卫生院目前负债较多,改造提升投资巨大,无力承担大额建设资金。因此,改造提升计划只能暂缓实施。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