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whgdxwcbj2251641/2025-000006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 发布日期: | 2025-07-16 |
| 标 题: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关于提升改造村内文化广场的建议》的答复 | ||
办理类型:B
尊敬的张国良、张元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改造村内文化广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沂水县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近年来持续推动城乡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按市文旅局要求,自2020年至2023年实施“两个一千”工程,全市提档升级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小广场各1000个。期间,沂水县共提升文化小广场378个。其中,崔家峪镇提升文化小广场12个,每年提升3个,连续提升4年。为文化小广场配备音响、锣鼓等器材设备,优化布局,规范制度与管理等。后期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同时鼓励镇村自筹资金参与提升。
文化广场不仅是休闲场所,更是传播文明、凝聚民心的重要阵地。对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推进:一是鉴于文化广场等场所设施所有权、使用权属乡镇所在地,今后文旅局一要加大对乡镇的推动引导,使其加大对文化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项目资金,力所能及地对乡镇文化小广场器材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三是加强对乡镇文化小广场器材设备使用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开展辅导。四是加大对乡镇文艺人才的辅导培训,尽快为乡镇培养造就一批文艺人才。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