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6号委员提案《关于推动建设养、护、医、保(险)综合服务养护中心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mzj2251582/2018-000001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8-0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8-02 |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6号委员提案《关于推动建设养、护、医、保(险)综合服务养护中心的建议》的答复 |
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6号委员
提案的答复
彭文洪、鞠仲秋、张德录、刘洪光、铁新亭、杜永涛、伊方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设养、护、医、保(险)综合服务养护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总人口115.96万人,目前60周岁以上老年人22.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3%,并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一)整合资源,完善医养融合政策。一是打破体制障碍。我们积极加强部门合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医疗、养老机构,卫计、民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分别给予设立许可或登记备案,并加大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按规定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二是加大补助力度。县财政重点向医养融合机构倾斜,继续提高建设、改造、运营等方面的补助标准。将各类医养融合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加大对医养融合机构金融、信贷、保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医养融合发展。三是做好医保政策衔接。对于综合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和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定点条件的,协调人社部门依申请纳入医保报销和长期护理保险范围,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到养老机构入住、康复、医疗提供相应保障。
(二)优化布局,构建医养融合服务网络。一是在机构医养方面,着力打造以县医院康养中心为龙头的一批富有地域特色、适应市场发展、符合老人需求的大型医养融合机构,包括:县医院康养中心、寿长养老公司、金鹏颐年园老年公寓、颐康园老年公寓等,床位达3000余张,重点服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实现有病治病、无病疗养。二是在社区医养方面,充分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资源,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完善提升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管、慢性病疗养等功能,打造社区综合医养服务中心。三是在居家医养方面,发挥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综合、便利、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居家老年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定期体检、健康巡诊、家庭病床、康复护理等上门服务。
下一步,我县将不断探索养老服务机制创新,提高医养融合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
沂水县民政局
2018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2269716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