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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加大财政对标准、质量、品牌、专利支持力度,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19-0000130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10-1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10-17
标       题: 关于人大“加大财政对标准、质量、品牌、专利支持力度,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的答复

自接到人大第115号建议后,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同县财政局多次沟通。目前,县财政已将县长质量奖、专利发展资金、食品类质量抽检经费、非食品类工业产品质量抽检经费、商标奖励资金等项目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范围。今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沂政发〔2019〕43号,对企业开展品牌创建、质量提升、标准化建设进行扶持奖励。具体奖励如下:

一、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二、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市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

三、设立标准化专项经费,对企业牵头制定国家、行业标准并发布实施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参与制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对专利加大扶持力度,对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年费,实行补助;对每年授权发明专利3家以上企业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下一步,随着经费形势好转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将进一步加大对标准、质量、品牌、专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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