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4-000045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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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
一、代表建议提出情况
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向大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08件,其中,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保工作方面25件;农业农村、水利工作方面21件;教体、文旅工作方面21件;公路、交通、交警工作方面18件;工信、商务、发改、金融工作方面11件;卫生健康工作方面9件;其他工作方面3件。这些建议调研充分、观点明确、内容翔实,凝聚了人大代表的心血和智慧,反映了全县人民对政府工作的期望和要求,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目前,108件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逐一进行了答复。回顾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的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
(一)所提建议被采纳,问题已基本解决或已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A类、B类件)101件,占93.5%。这些建议大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有些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问题。对此,县政府及时明确承办单位,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曹传海等3名代表提出《关于推进全民健身的建议》(第58号)后,县政府高度重视,作为县政府重点工作交由县体育中心认真研究办理。2024年,县委、县政府将全民健身行动列入七项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制定了《财政支持全民健身十条建议措施》等文件,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全面加强场地建设,完善健身设施配套。今年以来,建成西城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并投入使用,新建综合性街角运动场2处、改造1处,新建健身步道3处、街角迷你篮球场15处、室内健身场馆2处;沿沂河两岸打造沂河健身长廊15公里;开放城区学校场地5处、乡镇学校场地30处;为7个老旧小区、17处口袋公园和87个行政村配套体育健身器材1000余件;举办县级综合及单项赛事46场次、社区运动会200余场次,营造了人人参与健身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的需要,推动体育强县和健康沂水建设。又如,胡范军等2名代表提出《关于夏蔚中桥危桥改造的建议》(第77号)后,县交通运输局将该桥梁列入2024年危桥改造计划,于2024年4月份完成项目招投标并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已于2024年8月份完成改造,保障了群众安全方便出行。再如,郭相迎代表提出《关于崔家峪镇中心小学学生操场改建的建议》(第55号)后,县教体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积极协调财政、崔家峪镇等有关单位,将项目资金列入2024年度财政预算,于2024年6月份启动实施,截至目前,塑胶跑道、篮球场等工程均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给师生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教学和运动环境。
(二)所提建议合理,但因规划建设、上级政策等客观条件影响,需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加以解决的(C类件)6件,占5.6%。这些建议大多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但由于目前条件暂不具备,需在下步工作中统筹谋划、积极争取,逐步加以解决。比如,任清财等3名代表提出《关于从临(沂)临(淄)高速路王家庄子出口—王庄—泉庄—灵泉寺,打造红绿融合精品线路的建议》(第65号)后,县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认真调研,该建议中的路线主要包括县道龙张路和张崖路,其中,龙张路全长22.4公里、路面宽7米,已于2023年进行了大中修改造,目前,路面状况良好。张崖路计划分年度实施改造,2024年实施一标段16.3公里,目前,已完成11公里,预计到2025年5月底前完成;二标段计划列入2025年县乡道大修工程。
(三)所提建议因条件不具备无法解决,或因上级未列入计划县里无力解决的(D类件)1件,占0.9%。高志才等4名代表提出《关于在马站园区建设豆奶粉产业园的建议》(第88号)后,县工信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与有关豆奶粉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相关企业对在马站产业园建设豆奶粉生产项目,特别是对项目的生产成本、蒸汽供应、技术工人等制约因素存在顾虑,暂无入园意向。对此,县工信局及时向代表进行了解释,代表表示理解。
三、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办理思路,努力提高办理水平,着力解决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收到县人大转交的建议后,县政府办公室对每件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承办单位,逐一建立台账、压实责任、明确时限,提高办理工作精准性、科学性,确保交办工作质量。4月2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承办单位办理任务和要求,做到交办有人接、建议有人办、件件有落实。具体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办理任务落实,分管领导及时跟进督办,研究推进办法措施,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具体困难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道路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建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现场调研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论证和协调推进,确保建议办理落实落地。各责任单位把办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落实目标责任,明确时限要求,细化办理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完善协调机制,严格办理规范。一是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在建议办理前,积极与代表对接,准确把握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制定实施方案;在办理过程中,采取电话沟通、见面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及时与代表就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沟通反馈,听取代表意见,让代表全面了解建议办理进度;办理结束后,及时做好答复工作,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二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需要多个单位协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要求各承办单位密切协作,共同分析、共同调研、共商措施,力求建议办理工作取得真正实效。三是严格规范办理程序。按照“实事求是、全面细致、行文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建议签收、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程序,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对承办单位办理结果进行逐件审核,保证了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规范化程度。
(三)坚持督帮一体,提升办理实效。建议办理过程中,全面落实督帮一体机制,将督促检查覆盖到办理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阶段。一是领导督办。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承办单位,现场检查了解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抓紧、抓细、抓实办理工作。二是实地帮办。对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积极答疑解感,不定期到承办任务重、办理难度大、工作进度慢的单位实行跟踪帮办,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按节点有序推进。三是日常催办。县政府督查室安排专人督促建议办理进度,对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敷衍塞责、时效性差等问题,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四)强化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各主办单位在征求会办单位和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意见,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