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192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
| 标 题: | 沂水市监处字〔2021〕192号沂水县富官庄镇奎彦摩托城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市外码卷烟制品用于销售案 | ||
沂水县富官庄镇奎彦摩托城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市外码卷烟制品用于销售案
当事人存在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市外码卷烟制品用于销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处字〔2021〕192号),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沂水县富官庄镇奎彦摩托城未及销售的市外码卷烟如下:一品梅(淡黄)18条。卷烟喷码均为刮码码段不清 。
2021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