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207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日期: | 2021-08-12 |
| 标 题: |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202号山东中健时代健身有限公司沂水长安中路分公司发布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广告案 | ||
山东中健时代健身有限公司沂水长安中路分公司发布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广告案
当事人存在发布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广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202号),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