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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1-000026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1-10-08
标       题: 沂水市监行处字〔2021〕344号沂水县崔家峪大药房(高翠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沂水县崔家峪大药房(高翠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当事人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十八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三十八第一款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10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2021〕344号),给予当事人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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