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6-000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25 | 发布日期: | 2026-03-25 |
| 标 题: |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价监科2026年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 ||
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
密切关注元旦、春节节假日市场价格情况,加强景区门票、住宿、餐饮等消费需求集中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规范各类经营主体落实好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做到价签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严厉打击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二是要求各旅游景点(景区)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三是要求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对于住宿酒店价格发生变化的,要做到提前告知,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四是加强对商超、农贸市场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管,对于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一季度已开展节前专项检查3次,检查宾馆酒店、景区、商场超市等200余家次,发现价格公示不规范问题7项,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检查。以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医用耗材及药品等市民重点关注的价格领域为重点,通过查看部分住院病人结算清单,核查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超规定价格或加价率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强制服务收费、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挂号费等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公立医疗机构4家,发现1家公立医疗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