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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市监处罚〔2024〕127号山东中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扩大收费范围收取停车服务费案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5-0000015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8-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市监处罚〔2024〕127号山东中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扩大收费范围收取停车服务费案

当事人不执行《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采取扩大收费范围收取停车服务费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8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沂水市监处罚〔2024127),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处违法所得0.5倍的罚款7216元;没收未退还的停车服务费104.5元。罚没款共计7320.5元。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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