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4-25-2018-000015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18-04-25 | 发布日期: | 2018-04-25 |
| 标 题: | 关于第二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沂政发〔2018〕29号)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临政字〔2018〕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64项、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3项、整合行政权力事项2项、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事项1项、新增列入县级行政权力清单98项。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承接和新增的事项,要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编制行政许可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并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对整合的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精减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目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8 年 4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