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qzz2691108/2021-0000038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泉庄镇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
| 标 题: | 泉庄镇发热门诊、发热哨点、村卫生室公示 | ||
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务必第一时间到就近的符合标准的发热哨点(泉庄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沂水县人民医院、沂水县妇计中心、沂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并主动告知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药店发现的发热患者和购买退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全部进行实名登记,立即转诊或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同时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对未按要求就诊的要通知居住地村居督促其及时就诊并做好追踪随访。
如果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或者咨询疫情防控知识,可通过电话就近咨询村卫生室,联系方式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