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mzz2661108/2024-0000118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马站镇 | 发布日期: | 2024-11-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公告 |
近期寒潮来临,气温骤降,一氧化碳中毒进入高发期,为保障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现公告如下:
一、全镇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客户端和户外显示屏、手机短信、滚动字幕、农村广播等各种资源,广泛宣传安全取暖常识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三、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挥基层干部和网格员、老党员、驻村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群体作用,突出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分片包干,进村入户,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帮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四、居民使用煤炭、木炭、燃气等取暖、洗浴时,应做到:
(一)要购买合格炉具,安装时检查是否完好,尽量请专业人员安装,严禁安装在卧室;
(二)要安装烟筒或外排烟装置,并经常检查,保持排烟通畅;
(三)要适当打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四)如发现头晕、头痛、乏力、多汗、意识模糊等一氧化碳中毒症状时,要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医护人员进行救护。
特此公告。
马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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