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季防火、燃气使用、用电安全、房屋安全等日常安全使用警示
索 引 号: | yishuiycjd2276811/2022-000002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沂城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2-0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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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夏季防火、燃气使用、用电安全、房屋安全等日常安全使用警示 |
广大的居民朋友们:
夏日是用电用气高峰,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频发,各类火灾水灾等事故随之增多。结合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房屋倒塌、燃气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为了自身和家人安全,沂城街道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重视安全隐患排查,主动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美好家园。
一、家庭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引起每一位居民的高度重视。
居家使用的酒精喷雾等消毒用品,要适量保存,严禁接触火源。消毒时,注意不要对插座、开关、电气等带电设备过量喷洒液体消毒剂,以免引发短路导致火灾;全面开展“三清”:清阳台、清厨房、清走道,既是消除火灾隐患,也是清除病毒源、污染源;人员离开时注意“三关”: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返程归家请全面检查燃气、电气线路,不留安全隐患;定期检查电器线路,防止电线过热老化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不使用劣质、“三无”电器产品、不超负荷用电;家中阳台不要堆放易燃物品;公共楼道禁止堆放私人物品;楼顶消防通道禁止上锁。请不要遮挡损坏消火栓,发现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或开启,请及时报告物业或社区民警。
二、燃气使用安全
燃气爆燃事故时有发生,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甚至是人身伤亡。燃气安全绝对不能忽视。
煮饭再热也要保持厨房通风,夏季高温,很多人会使用空调降温,紧闭门窗,这样易导致燃气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中毒;平时在使用完燃气器具之后做到“三关一开”,即关闭灶具开关、关闭灶前阀、关闭厨房门,打开窗户。使用燃气,随用随关,上班或出门前仔细检查燃气具,叮嘱小孩不要随意玩弄燃气具设施;燃气胶管定期检查;灶台旁不摆易燃物品,例如塑料袋、纸袋等易燃物品要远离灶台及火源;蜡烛、打火机等燃火用具要妥善收好,避免引起火灾。厨房装修,不可私自拆改管道,要咨询专业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装修;燃气管道应与电源插座保持一定距离,不要将电线缠绕在燃气管道上,避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火灾事故;灶具上的油污渍易着火,烹饪完毕后及时清理。
三、电动车充电及驾乘安全
电动车以其灵活、便捷和节能等特点,成为大家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电动车相关的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也不断上升。
电动车要规范充电,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充电,禁止电动车在楼道和户外垂线充电;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通过路口要远离大货车,尤其注意大货车存在视线盲区,转弯存在内轮差,即使绿灯直行也要注意向后方观察,减速慢行。
四、城市防汛洪涝安全
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极易在山区造成山洪、在城区形成内涝积水等洪涝灾害,以及高空坠物、树倒枝折、雷击等次生灾害。
要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及时关闭电器开关、门窗,并提前将室外(阳台、楼顶)物品转移至室内;准备照明工具和必要的应急物资;室外积水漫入室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及时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进入危险区域。确需出行,请注意避开落地广告牌、变压器、电线杆等危险物,注意远离建筑工地临时围墙以及建在山坡上的围墙,不要贸然涉水前行,警惕井盖、下水道、排污井等,若发现路面有旋涡,一定要绕行,远离电线杆、变压器等设备,以防触电。若发现有人触电倒入水中,勿急于靠近救援。行车时要降低车速,保持车距,雨天能见度低时,可以打开防雾灯。路边积水不超过半个车轮时,车辆一般可以正常通过,但要放慢车速,谨防车速过快致使发动机进水而熄火。若车辆在涉水行驶过程中熄火,应在水位还未完全涨上来前快速撤离危险区域,千万不要在车内等待救援,以免水位过高时电动门窗自动锁定,危及人身安全。
五、经营性自建房屋和居住房屋安全
当前全国各地自建房违规建设、加盖现象严重,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伤亡惨重,教训深刻。
我们在房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使用及维护中应提高安全意识,遵守相关建设程序和规定。热切期望广大群众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配合排查整治行动。如有发现墙体倾斜、地基下沉、墙壁或者地板开裂、周边施工影响安全等异常情况,请及时上报属地村(社区)。已建成的房屋,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等设计结构。出租房屋时,房主必须与租住户签订安全协议,明确租住户不得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违规加层、改扩建。用作生产经营(包括出租)、人员集聚、改建扩建(含装饰装修)等四类房屋用于从事经营类活动时,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做到“六不”:一不扰动房屋地基及基础;二不拆改墙体及梁、柱等主体结构;三不擅自加层、改(扩)建;四不超负荷使用;五不随意更改房屋使用功能;六不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居民、朋友们,沂城是我家,安全靠大家。安全是幸福的源泉,安全是幸福的保障。为了您和家人、他人的幸福,请您时刻把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衷心感谢您的支持配合!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利、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