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沂城街道工贸企业推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ycjd2276811/2022-000001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沂城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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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在沂城街道工贸企业推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
关于在沂城街道工贸企业推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7号)“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的相关规定、《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鲁应急发〔2022〕3号)和《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全街道工贸企业推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沂应急发〔2022〕56号)文件精神,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更好地安全生产工作环境,决定在全街道工贸企业推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具体事宜如下:
一、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实行建章立制。辖区内各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亲自靠上,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自身企业安全风险的等级划分,制定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不同隐患等级的奖励标准,在厂内公示栏、重点车间(岗位)进行公开,让员工了解知晓,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铺垫。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激发职工举报积极性。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标语横幅、电子屏、公示栏等方式,向本企业职工宣传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更好的参与到该项活动中来。各工贸企业要将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在公示栏、电子屏、风险岗位进行公示,重点监管的涉爆粉尘、涉氨制冷、金属冶炼、使用危化品、涉有限空间等工贸企业要在厂区门口等显著位置专栏,对全厂风险点、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公示,让每位员工知道自身岗位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在哪里,其他员工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在哪里,最大限度的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真正抓好落实,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强化企业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制定、实施,严禁在落实奖励方面走形式、走过场以及事后打击报复等行为。各工贸企业要根据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落实奖励兑现,留存好与事故隐患举报相关的证据照片、奖励票据、文件通报等相关材料。每月20日前,各企业要将本公司内《工贸企业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统计表》(附件2)报沂城街道应急办(yishuizhen123@163.com)。沂城街道应急办将不定期公布认真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典型案例,在全街道范围内推广学习,并上报县应急局,对该项工作开展的好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树立标杆典型;对不制定制度、有制度不落实的企业,将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对象,加大检查力度,用执法手段倒逼企业加大对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减少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效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四、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企业员工举报的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各工贸企业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五到位”,对事故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对各工贸企业通过内部举报等形式完成自查自改的事故隐患,应急办将根据企业工作实际,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外部举报、上级督办等形式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急办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一律从严从重落实处罚措施。
附件:1.《××企业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2.《工贸企业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统计表》
沂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企业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该附件仅是基本框架,请各工贸企业结合实际,补充完善内容)
一、公布公司风险点
二、公示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概括与风险点相关的可能存
在的事故隐患。
三、划分事故隐患等级。分为重大、一般两级。重大事故隐患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
四、制定事故隐患等级奖励标准。每举报1处重大事故隐患奖励XX元;每举报1处一般事故隐患奖励XX元。
五、举报证据留存手机拍照、材料留存、物件(现场)留存等。
六、举报核实公司成立事故隐患举报核实组,负责事故隐患举报核实。
七、公示举报方式
1、当面举报;
2、电话举报。公司举报电话:
3、其他方式。(微信、信件等)
八、注意事项1、举报的时效性。(同一举报的奖励问题)
2、严禁利用本制度,进行不实举报,扰乱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
《沂城街道工贸企业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统计表》
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事故隐患举报内容 |
隐患类型(重大、一般) |
举报人姓名 |
举报人联系电话 |
举报奖励情况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