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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优尼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新型表面活性剂加工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索  引  号: yishuiljqz2322108/2025-0000069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龙家圈街道 发布日期: 2025-02-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2-28
标       题: 临沂优尼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新型表面活性剂加工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临沂优尼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万吨新型表面活性剂加工项目(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临沂优尼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新型表面活性剂加工项目(一期项目)》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临沂优尼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新型表面活性剂加工项目(一期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优尼特征求意见稿公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xS5xOcAXbPME2dImSPAiQ?pwd=wv8d提取码: wv8d。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永宁河路以西,普陀山路以南,柳家庄西北230m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柳家庄、苗家庄等村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临沂优尼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永宁河路以西,普陀山路以南,柳家庄西北230m处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669326608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39-7205526
       传真 :0539-7205550
       e-mail :lyhksywek@163.com
       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邮编 :27600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临沂优尼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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