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tz2331108/2023-000017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道托镇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
| 标 题: | 道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 ||
各有关部门、村(居)、企业:
为规范全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道托镇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沂水县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2应急组织体系
3监测预警
4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6保障措施
7预案管理
8附件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沂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类管理、高效处置的工作原则。
1.5突发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严重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1.6应急预案体系
乡镇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应急预案以及企业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乡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总体上阐述了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突发事件、危险源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有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村居(社区)、企业应急预案重点突出先期现场处置、自救互救、协助上级开展应急工作,具有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的特点。
2.1应急领导机构
乡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辖区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乡镇领导成员
成员:乡镇各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本辖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研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机制,组建应急队伍,编制、修订乡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疏散安置、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
(5)当突发事件超出处置能力或已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时,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将指挥权移交上级指挥机构,并积极协助上级做好有关工作;
(6)负责乡镇年度突发事件的分析和总结。
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为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乡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指导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2)负责办理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工作事项,协调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乡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与装备储备工作,做好突事件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乡镇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
(5)督促落实乡镇及上级领导的有关批示、指示;
(6)完成乡镇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居(社区)书记组成。负责指挥协调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
(1)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研判信息,按规定实施信息报告;
(3)配合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4)协助辖区内单位或企业处置突发事件。
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工作小组。
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的牵头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其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承担某类或某领域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牵头工作;办理和督促落实上级部门、乡镇党工委、乡镇决定、决议;组织编制、修订相关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及预案宣传培训等工作。
2.4村居(社区)、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以党组织为核心、村居(社区)委员会为主导,组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推动村居(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风险隐患和突发事件排查、发现、报告制度,做好预警传播、互助自救等。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1监测
乡镇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各类突发事件主要职责部门,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监测信息汇总报告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地震、地质、气象、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储存运输、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及排污单位、重大关键基础设施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监测预判。
3.2预警
乡镇有关部门应及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各村居(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群众发现可能发生险情和突发事件时应立即上报乡镇。
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应急直通车”、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村广播或组织人员以网格为单元逐户通知进行预警。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确保预警信息传达到位。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3.3预警措施
预警发布后,乡镇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划定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组织应急队伍进入待命状态,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要求村居(社区)及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向乡镇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及苗头信息,情况紧急时直接拨打119、110、120等报警和急救电话。
(5)协助保证供水、供电、供气,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和有关村居(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及相关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等要第一时间向乡镇报告。情况紧急时立即拨打“110”“119”“120”报警和急救电话。
4.1.2信息报告内容
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4.2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加强救援处置人员防护;控制危险源、可疑的传染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要迅速派出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事发地村居(社区)要立即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应急指挥部组织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相关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应迅速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补充救援措施。
各工作组根据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上级应急工作组到达突发事件现场时,指挥部与其对接并接受指导,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超出乡镇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县有关部门赶到事故现场前,由乡镇组织先期处置,县有关部门赶到现场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1善后处置
落实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
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督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5.2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在乡镇统一领导下,受灾村居(社区)应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收集灾害人员信息、损失信息,做好受灾群众的维稳工作。乡镇协助县发改、住建、财政、公安、工信、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开展工作,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5.3评估总结
乡镇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统计评估;组织参与处置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装备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6.3场所保障
各村居(社区)广场、学校操场为应急避难场所,要明确责任人,确保管理到位。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可安置受灾群众。
7.1宣传和培训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辖区特点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2)乡镇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等知识。
(3)学校、幼儿园应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7.2预案演练和评估
(1)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并组织应急演练。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应当主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涉及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
(3)企业应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4)乡镇急预案评估应当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
7.3预案衔接和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要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乡镇应急办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负责本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审核以及村居(社区)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7.4预案发布
本预案由道托镇乡镇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专项应急预案清单
序号 |
预案类型 |
预案名称 |
1. |
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 |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2. |
气象灾害应怎预案 |
|
3. |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
4. |
地震应急预案 |
|
5. |
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
|
6. |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
7. |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
8. |
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 |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
9.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
|
10. |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
11. |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
12.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13. |
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14. |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15. |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16. |
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预案 |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17. |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18. |
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预案 |
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 |
沂水县道托镇
风险评估报告
一、沂水县道托镇基本情况
道托镇,隶属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地处沂水县北部,东与莒县相邻,西南与沂水镇相接,北与高桥镇、杨庄镇相邻,行政区域面积89.66平方千米。 截至2020年末,道托镇户籍人口为41994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8月,沂北行署设立道托分区;1985年9月,为道托乡;2010年,撤乡设道托镇。截至2020年6月,道托镇辖12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道托村。
2020年,道托镇有工业企业48家,其中规模以上15家,其中露天矿山1家,铸造企业1家,烟花爆竹存储企业1家,涉氨制冷企业一家,加油站3家,其他为工贸企业。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5个。2020年,道托镇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712万元,同比增长44.9%。
辖区内有小型水库6座,其中小(一)型1座,小(二)型5座,主要河流5条,塘坝47座,漫水桥19处,无地质灾害点。现有国家公益林4处,覆盖面积1744亩(牛心村623亩、前官庄村193亩、胡家旺村524亩、大黄旺村404亩)。
二、道托镇突发事件风险辨识与评估
(一)道托镇各行业、场所风险辨识与评估表
序号 |
行业名称 |
主要危险因素 |
高风险危险因素 |
|
1 |
加油站、加气站 |
火灾、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其他伤害等。 |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 |
|
2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 |
火灾、其他爆炸、机械伤害、触电。 |
|
3 |
规模以上商业零售 |
火灾、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其他伤害等。 |
火灾、触电、高处坠落、踩踏事故。 |
|
4 |
建筑施工项目 |
火灾、触电、起重伤害、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
火灾、触电、起重伤害、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
5 |
户外广告牌灯箱 |
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
高处坠落 |
|
6 |
桥梁 |
高处坠落、踩踏事故、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等。 |
车辆伤害 |
|
7 |
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 |
火灾、触电以及其他伤害等。 |
火灾 |
|
8 |
医院 |
火灾、容器爆炸、其他爆炸、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以及其他伤害等。 |
火灾 |
|
9 |
特种设备 |
起重伤害、容器爆炸、车辆伤害、其他伤害等。 |
容器爆炸、起重伤害。 |
|
10 |
非煤矿山 |
机械事故、爆破事故、电气事故、滑坡、其他伤害等 |
爆破事故、滑坡、 |
|
11 |
烟花爆竹 |
车辆伤害事故、火灾、爆炸、其他伤害等 |
火灾、爆炸 |
|
(二)自然灾害的风险辨识
水旱灾害包括河湖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道托镇辖区内的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暴雨、干旱、高温、冷冻对农作物的影响,其次暴雨可能造成城市内涝。夏蔚乡镇辖区内种植大量农作物与林木。发生气象灾害将会对农业、林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给社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暴雨导致的城市内涝可能使城市交通阻断,低洼处积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震引起的强烈地面振动及伴生的地面裂缝和变形,使各类建(构)筑物倒塌和损坏,设备和设施损坏,交通、通讯中断和其他工程设施等被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火灾、爆炸、瘟疫、有毒物质泄漏、放射性污染、场地破坏等造成人畜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作用或地质现象。
(三)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辨识
主要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公共疫情事故等。其中食品安全事故主要存在于餐饮单位的食品加工储存过程中,如果对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均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公共疫情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及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影响公共卫生的疫情等,如疾病、传染病、瘟疫、集体中毒等。
(四)社会安全的风险辨识
一般包括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火灾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金融安全事件、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民族宗教突发群体事件、学校安全事件以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突发性社会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会对社会安定造成不同程度影响,对人民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造成危害。
(一)加油站
(1)企业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企业编制了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并定期进行演练。
(3)企业配备了灭火器材及应急救援物资,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加油站设置油罐液位监测装置和油气回收系统。
(5)企业重点装置、部位、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告知牌、应急处置措施。
(1)压力容器及其压力表、安全阀、液位计、温度计等安全附件定期进行了检测,确保安全设施有效。
(2)设置了气瓶储存仓库。
(3)制定了气瓶搬运、储存等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日常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设置专人管理。
(5)建立了设备档案,保存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掌握设备的基本情况。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企业建立了消防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企业编制了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企业设置了消防设施、配备了灭火器材及应急救援物资,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企业重点装置、部位、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告知牌、应急处置措施。
(1)企业编制了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企业对可能造成机械伤害的设备传动机构的外露部分,如传动轴、皮带轮等部位设置了防护装置。
(3)关键设备设置了紧急切断电源、急停装置。
(4)企业重点装置、部位、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风险告知牌、应急处置措施。
(1)企业制定了用电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日常培训。
(2)企业定期对电器设备设施及其线路进行了检查、维护、维修。
(3)企业配备了电工作业人员并为作业人员配备了个体防护用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企业对电气设备进行了接地保护、设置了漏电保护装置。
(1)企业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日常培训。
(2)可能发生气体泄漏的地点安装了泄漏报警装置与连锁切断装置。
(3)危险工艺的操作人员需要取证上岗的企业安排人员培训上岗。
(4)企业制定了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商业零售
(1)企业建立了消防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企业编制了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企业设置了消防设施、配备了灭火器材及应急救援物资,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企业重点装置、部位、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风险告知牌、应急处置措施。
(1)各场所制定了火灾、踩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了演练,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的采取救援措施。
(2)各场所设置了醒目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了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保持畅通。
(3)各场所配备了灭火器材,且应急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做到定点、定置、定人、定责管理。
(4)各场所应急救援物资齐全,设专人管理。
(四)建筑施工项目
(1)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1.5m的,均按规定放坡或支护。
(2)挖掘土方采用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脚底的操作方法。
(3)模板支撑严格执行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满足要求。
(4)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等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
(5)拆除工程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相关技术措施,自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禁止数层同时拆除。
(6)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安全绳并与搭建好的立杆、横杆连接牢固。
(3)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停止高出露天作业。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在规定的安全出入口、通道内进出、行走。
(2)高出作业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写运送时,下方操作人员远离危险区域。
(3)高处作业时使用的工具、材料等放置整齐稳固,放置位置安全可靠。
(4)作业现场临边、临空及所有可能导致物件坠落的洞口均采取防护措施。
(5)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使用容器集装或采用钢丝绳捆绑牢固,防止物件、物料散落伤人。
(五)户外广告牌灯箱
1、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检查。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两年以上的,设置人(使用人)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相关的技术标准,对户外广告设施及其基座部分进行安全检测。
2、对安全检测不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含店招店牌)和标示标牌,设置人(使用人)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3、遇大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设置人(使用人)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桥梁
1、定期检查、养护,切实掌握桥梁的技术状况,保障桥梁正常使用。
2、定期进行巡视,设置限重标识。
3、针对各类自然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制定了相关应急方案。
4、针对危桥情况已列入年度改造计划。
(七)学校
1、各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并设置了消防控制室,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控制火灾蔓延。
2、各人员密集场所制定了火灾、踩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了演练,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的采取救援措施。
3、各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了醒目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了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保持畅通。
4、各人员密集场所配备了灭火器材,且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栓、消防水枪、消防水带等应急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做到定点、定置、定人、定责管理。
(八)医院
1、各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并设置了消防控制室,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控制火灾蔓延。
2、各人员密集场所制定了火灾、踩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了演练,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的采取救援措施。
3、各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了醒目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了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保持畅通。
4、各人员密集场所配备了灭火器材,且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栓、消防水枪、消防水带等应急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做到定点、定置、定人、定责管理。
(九)特种设备
1、企业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特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3、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要求熟练掌握。
(十)防汛管控措施
1、设立设防汛办事机构,协调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辖区内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预备防汛应急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洪涝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利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十一)非煤矿山管控措施
1、爆破安全管理
爆破是矿山露天开采常用的一种手段之一,同时其也是最容易出现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要想杜绝出现矿山安全事故,首先就要从严格规范爆破安全制度入手。
首先爆破技术人员必须接受过严格的爆破技术训练和专业的安全教育,并能够掌握科学精确的爆破安全规程和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其次是爆破作业的爆破准备、药包加工以及爆破检查等环节都必须保证科学、准确和无遗漏。再次,在正式进行爆破之前,还要对爆破环境以及天气情况等进行了解,严禁在夜间、雷雨、黄昏等时间实施爆破作业。
2、采装安全管理
采装工作是整个采矿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不仅包括着挖掘机和装载机对于相关材料的获取和装载,还包括各类设备的运转以及相关车辆的运输。
挖掘机警报器和喇叭必须完好,在进行如移动或者工作等各种操作时都必须先行发出相应信号;挖掘机、装载机等进行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在其铲斗和悬臂下面以及工作面活动范围内进行停留;禁止向相关的运输设备装载过满和装载不均,以免引起翻车等意外事故;装卸货物时,汽车司机不得无故停留在司机驾驶室以及装载设备活动范围之内;在相关运输设备进行运转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运转范围内。
3、防尘措施
由于露天采矿处在一个相对开放的空间,必须具备相应的防尘措施,避免防尘措施不到位而出现污染问题。
矿山的综合防尘措施有八个大的部分构成,分别是实施湿式作业、注重个体防护、不断改革生产工艺、严格通风除尘、加强科学管理、保证密闭尘源、以及定期测定检查和强化宣传教育。
4、防水及排水措施
矿山防水排水是露天矿重要的工程之一,对于整个矿区安全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无论是进行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都要确保工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其安全无误。在常规的矿区排水设计过程中,一般有以下四种排水设施,第一种是具有山坡特征的露天矿,我们一般采取自流排水系统,第二种则是适用于过水面积较小,水流量不大的矿区,他们可以使用底部集中排水系统,而第三种适合那些开采较深,水流量较大的矿区,也就是使用分段截流排水系统。还有一种是适用于涌水量非常大的露天矿,这种矿区可以采取地下井巷排水系统。这四种排水系统可以相互使用,因实际情况而使用。
除了排水需要注重以外,防水也要注重,在日常矿区运作中,对于一些防水的设施和防水材料也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确保其在出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派上用场。
5、边坡的处理与防范
边坡安全管理是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对于露天开采是否安全有着直接的关系。我们在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的时候,应该遵从以下原则,首先,认真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方针。其次一线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对采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易坍塌的大块浮石、松石等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报告以及处理。再次要加强雨季采场工作,注意爆破后与大雨后边坡的稳定核实工作。最后要时常对边坡进行修整和清理,维护边坡的持续稳定。
(十二)烟花爆竹管控措施
1、烟花爆竹库区应按消防部门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证性能完好,保证随时启动无故障,定期请消防部门指导消防演练、检查,使员工掌握处理事故及紧急疏散等基本知识。
2、灭火器应定期送相关部门检验或更换,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
3、消防水源、消防蓄水量应保证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消防储备不得随意动用,使用后尽快补足消防用水。
4、库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5、加强对守夜巡查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做到巡查时不走过场,同时库区安全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附表一:道托镇生产经营单位清单
编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型 |
企业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利邦(山东)食品有限公司 |
轻工 |
沂水县道托镇双河村 |
高福 |
15615790111 |
|
2 |
临沂聚兴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机械 |
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驻地 |
任永蕾 |
13386423176 |
|
3 |
临沂磊鑫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材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刘家上庄村 |
孟庆强 |
18605399256 |
|
4 |
山东根茂纤维有限公司 |
轻工 |
沂水县道托镇余粮村 |
林兴花 |
15562189985 |
|
5 |
山东利明机械有限公司 |
机械 |
沂水县道托镇花沟村 |
陆峰 |
15853974433 |
|
6 |
山东欧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轻工 |
沂水县道托镇驻地 |
宗军战 |
17753907037 |
|
7 |
山东群润食品有限公司 |
轻工 |
沂水县道托镇双河村西路北 |
高金 |
15963995364 |
|
8 |
山东真菲食品有限公司 |
轻工 |
沂水县道托镇韩家曲村北 |
杨国玲 |
15965794554 |
|
9 |
沂水德胜包装有限公司 |
轻工 |
沂水县道托镇余粮村 |
张在军 |
18263988717 |
|
10 |
沂水锦平矿产品有限公司 |
建材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驻地(敬老院东) |
袁明翠 |
15562999358 |
停产 |
11 |
沂水县盛森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
纺织 |
沂水县道托镇余粮村(东红路以东) |
魏震 |
18840870777 |
|
12 |
沂水县鑫瑞德纺织品有限公司 |
纺织 |
沂水县道托镇密家沟村 |
张福刚 |
15265908978 |
|
13 |
沂水县兴达机械有限公司 |
机械 |
沂水县道托镇驻地腾飞路88号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
14 |
沂水鑫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轻工 |
沂水县道托真余粮村东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
15 |
沂水鑫润矿业有限公司 |
建材 |
沂水县道托镇青山铺村 |
刘庆雷 |
13054929666 |
|
16 |
沂水骅福服装有限公司 |
纺织 |
沂水县道托镇余粮村东沿街 |
付庆于 |
15106655287 |
|
17 |
港吧(山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轻工 |
沂水县道托镇后官庄村 |
高敏 |
13661230876 |
|
18 |
临沂正祥建材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沂水县道托镇驻地 |
黄宝军 |
15054639876 |
停产 |
19 |
沂水盛世烟花有限公司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 |
沂水县道托镇驻地 |
刘贞祥 |
13953931028 |
|
20 |
中石化临沂第九十七加油站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 |
沂水县道托乡北官庄村北400米 |
王庆 |
13884901976 |
|
21 |
中石油临沂道托加油站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 |
沂水县道托乡政府对过 |
林学峰 |
18669560511 |
|
22 |
沂水县海洋加油站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 |
沂水县道托镇前涝坡村东岭 |
孙玉海 |
13256581448 |
附表二:道托镇多层建筑清单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1 |
道托镇党委政府办公楼 |
沂水县道托镇党委政府院内 |
2 |
道托镇卫生院 |
沂水县道托镇驻地 |
3 |
道托镇初级中学 |
沂水县道托镇道莒路 |
4 |
道托镇道托村安置区 |
沂水县道托镇驻地 |
5 |
道托镇韩家曲社区 |
沂水县道托镇韩家曲村 |
6 |
道托镇王官庄楼区 |
沂水县道托镇王官庄村 |
附表三:道托镇人员密集场所清单
序号 |
名称 |
大型商场 |
大型农贸市场 |
学校 |
医院 |
宾馆 |
1 |
道托镇卫生院 |
√ |
||||
2 |
道托镇初级中学 |
√ |
||||
3 |
道托镇中心小学 |
√ |
||||
4 |
道托镇中心幼儿园 |
√ |
||||
5 |
道托镇集贸市场 |
√ |
||||
6 |
沂水天和商贸道托分公司 |
√ |
||||
7 |
佳驿宾馆 |
√ |
附表四:道托镇电梯设置场所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电梯部数 |
1 |
道托镇卫生院 |
沂水县道托镇驻地 |
1 |
2 |
道托镇道托村安置区 |
沂水县道托镇驻地 |
13 |
3 |
山东健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刘家上庄村西南 |
1 |
4 |
山东大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沂水县道托镇后官庄村 |
1 |
附表五:道托镇医院及医疗机构清单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1 |
道托镇卫生院 |
沂水县道托镇驻地 |
刘承杰 |
0539-2331239 |
沂水县道托镇
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道托镇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为了加强社会应急资源信息沟通,促进社会应急力量协作,完善乡镇应急队伍、物资配备,穷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础,特编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一、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调查情况
道托镇现有应急资源库配备62种应急物资,物资明细见附件1。
二、应急避难场所调查情况
道托镇利用学校、村居(社区)广场等场所做为应急避难场所,具体情况见附件2。
三、应急救援队伍调查情况
道托镇成立了由基于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经调查周边可调用的应急救援队伍有消防站、社会救援队伍和周边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具体情况见附件3。
四、其他应急资源调查情况
为保证备用应急物资储备充足,道托镇政府与辖区企业签订了应急合作协议,紧急情况下企业应急物资供道托镇应急救援使用。
道托镇周边单位、企业可调用的应急物资配备情况,详细情况见附件4。
附件一
道托镇应急救援物资
存储地点:应急物资库 联系人(电话):办公室 18854903088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帐篷 |
50个 |
|
2 |
单兵应急照明灯 |
20个 |
|
3 |
望远镜 |
4个 |
|
4 |
急救箱 |
1个 |
|
5 |
喊话筒 |
30个 |
|
6 |
消防锹 |
8把 |
|
7 |
灭火头盔 |
10个 |
|
8 |
消防斧 |
10把 |
|
9 |
摩托锯 |
1个 |
|
10 |
割灌机 |
1台 |
|
11 |
接力水泵 |
1台 |
|
12 |
灭火弹 |
1个 |
|
13 |
单兵背负式水枪 |
10个 |
|
14 |
防火手套 |
40付 |
|
15 |
防火鞋 |
30双 |
|
16 |
防火服 |
38套 |
|
17 |
防火头盔 |
10个 |
|
18 |
锣 |
5个 |
|
19 |
大军锹 |
10把 |
|
20 |
报警器 |
20个 |
|
21 |
撬杠 |
30根 |
|
22 |
大军镐 |
10把 |
|
23 |
液压钳 |
4个 |
|
24 |
水枪 |
1个 |
|
25 |
背包 |
50个 |
|
26 |
雨衣 |
50个 |
|
27 |
铁丝 |
1吨 |
|
28 |
纺织袋 |
1宗(6000条) |
|
29 |
ABC型干粉灭火器(≥4Kg) |
2个 |
|
30 |
水带 |
1盘 |
|
31 |
消火栓扳手 |
1个 |
|
32 |
大斧 |
1个 |
|
33 |
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2个 |
|
34 |
缓降绳 |
2根 |
|
35 |
安全腰带 |
2条 |
|
36 |
ABC 型干粉灭火器 ( ≥4 公 斤装) |
10个 |
|
37 |
水带 |
10盘 |
|
38 |
分水器 |
2个 |
|
39 |
单杠梯 |
1个 |
|
40 |
消火栓扳手 |
2个 |
|
41 |
铁铤 |
2把 |
|
42 |
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30个 |
|
43 |
缓降绳 |
4条 |
|
44 |
消防战斗服(含头盔、灭火防护服、手套、安全腰带、灭火防护靴) |
10套 |
|
45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10个 |
|
46 |
呼救器(含方位灯) |
10个 |
|
47 |
轻型安全绳 |
10条 |
|
48 |
腰斧 |
10把 |
|
49 |
对讲机 |
20部 |
|
50 |
无人机 |
2台 |
|
51 |
卫星电话 |
2部 |
|
52 |
防暴头盔 |
10个 |
|
53 |
防暴盾牌 |
10个 |
|
54 |
防暴钢叉 |
10个 |
|
55 |
救生圈 |
71个 |
|
56 |
救生绳 |
56条 |
|
57 |
雨靴 |
30双 |
|
58 |
雨伞 |
120把 |
|
59 |
简易床 |
260张 |
|
60 |
棉大衣 |
250件 |
|
61 |
棉被 |
300床 |
|
62 |
棉褥子 |
300床 |
附件二
避难场所名称 |
详细地址 |
有效面积(万M²) |
容纳人数(万人) |
物资储备情况 |
应急设施情况 |
日常维护与 管理联系人 |
||
(请据实填写) |
(请据实填写) |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
道托镇初级中学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道托村 |
1.30 |
1.00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杨明怀 |
道托镇初级中学办公室主任 |
13791519226 |
道托镇中心小学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道托村 |
0.66 |
0.30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刘竹国 |
道托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
13583976637 |
道托社区办公室大院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道托村 |
0.20 |
0.10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刘春明 |
道托塔坡管理区书记 |
15153919866 |
下村社区办公室大院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下村村 |
0.40 |
0.20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段正香 |
下村社区书记、主任 |
15092967068 |
下庄社区办公室大院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北下庄村 |
0.30 |
0.15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李中华 |
下庄社区书记、主任 |
13563939080 |
胡家旺社区办公室大院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胡家旺村 |
0.50 |
0.25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侯天增 |
胡家旺社区书记、主任 |
13792984996 |
上庄管理区办公室大院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刘家上庄村 |
0.40 |
0.20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刘元刚 |
上庄社区书记、主任 |
15866411339 |
韩家曲管理区办公室大院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韩家曲村 |
0.60 |
0.30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季中远 |
韩家曲社区书记、主任 |
15662645555 |
余粮社区办公室大院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余粮村 |
0.40 |
0.20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孙敏堂 |
余粮社区书记、主任 |
13864938828 |
塔坡社区办公室广场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塔坡村 |
0.2 |
0.1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公维祯 |
塔坡村支部书记 |
13954965786 |
黄旺社区办公室广场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大黄旺村 |
0.2 |
0.1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王新军 |
大黄旺村支部书记 |
15163979995 |
办公室广场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小店子村 |
0.3 |
0.15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杨治国 |
小店子村支部书记 |
13241815678 |
办公室广场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蔡峪村 |
0.2 |
0.1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孙长宝 |
蔡峪社区书记、主任 |
13468204267 |
办公室广场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下良峪村 |
0.2 |
0.1 |
基本生活物资 |
消防设施; 通讯设施; 供水设施; 供电设施 |
郭明利 |
良峪社区书记、主任 |
13905395890 |
附件三
序号 |
单位名称 |
队伍人数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值班电话 |
1 |
道托镇应急救援队伍 |
30 |
王金录 |
17353966069 |
18854903088 |
2 |
道托镇应急消防队伍 |
10 |
相其良 |
18354972111 |
0539-2331088 |
3 |
沂水县兴达机械有限公司 |
5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13455902228 |
4 |
山东欧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 |
宗军战 |
17753907037 |
17753907037 |
5 |
临沂正祥建材有限公司 |
10 |
孙欣高 |
15153937999 |
15153937999 |
附件四
道托镇可调用应急物资清单
存储地点:临沂正祥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李在伟18853975058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备注 |
1 |
手电 |
8 |
|
2 |
铁锨 |
12 |
|
3 |
水管 |
100 |
|
4 |
消防沙 |
3 |
|
5 |
灭火器 |
8 |
|
6 |
雨衣 |
12 |
|
7 |
雨靴 |
12 |
|
8 |
担架 |
1 |
|
9 |
千斤顶 |
1 |
|
10 |
急救药箱 |
1 |
|
11 |
警戒绳 |
1 |
|
12 |
安全帽 |
20 |
|
13 |
编织袋 |
500 |
存储地点:沂水鑫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秦子华17853957318
所需的物资 |
数量 |
型号 |
存放位置 |
负责人 |
电话 |
干粉灭火器 |
6个 |
ABC干粉灭火器 |
拉丝车间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干粉灭火器 |
6个 |
ABC干粉灭火器 |
织布车间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干粉灭火器 |
6个 |
ABC干粉灭火器 |
覆膜车间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干粉灭火器 |
4个 |
ABC干粉灭火器 |
办公区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干粉灭火器 |
2个 |
ABC干粉灭火器 |
门卫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2个 |
MT/2型手提式 |
门卫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应急照明灯 |
3个 |
-- |
车间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应急照明灯 |
1个 |
-- |
仓库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应急照明灯 |
3个 |
-- |
配电室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绝缘靴 |
2套 |
-- |
配电室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绝缘手套 |
2套 |
-- |
配电室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绝缘杆 |
1个 |
-- |
配电室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担架 |
1 |
-- |
办公室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安全绳 |
1 |
-- |
办公室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安全带 |
2 |
-- |
办公室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手电 |
1个 |
-- |
办公室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急救药箱 |
1个 |
-- |
办公室 |
秦子华 |
17853957318 |
存储地点:山东欧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贾治才17753978858
编号 |
名称 |
存放位置 |
数量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 |
正压式呼吸器 |
制冷机房值班室 |
2 |
贾治才 |
17753978858 |
2 |
过滤式防毒面具 |
制冷机房值班室 |
3 |
||
3 |
灭火器 |
车间 |
6 |
||
4 |
灭火器 |
仓库 |
4 |
||
5 |
灭火器 |
配电室 |
2 |
||
6 |
灭火器 |
机房 |
2 |
||
7 |
灭火器 |
锅炉房 |
2 |
||
8 |
安全绳 |
制冷机房值班室 |
2 |
||
9 |
五点式安全带 |
制冷机房值班室 |
1 |
||
10 |
橡胶防护服 |
制冷机房值班室 |
1 |
||
11 |
橡胶手套 |
制冷机房值班室 |
2 |
||
12 |
化学品防护目镜 |
制冷机房值班室 |
2 |
||
13 |
手持式应急灯 |
制冷机房值班室、门卫 |
2 |
||
14 |
消防栓 |
机房门口 |
1 |
||
15 |
消防栓 |
厂区 |
3 |
||
16 |
消防栓 |
车间内部 |
3 |
||
17 |
消防砂 |
机房门口 |
1 |
||
18 |
消防锨 |
机房门口 |
2 |
||
19 |
消防水桶 |
机房门口 |
2 |
||
20 |
氨浓度报警仪 |
机房 |
3 |
||
21 |
手持式气体检测仪 |
机房 |
1 |
存储地点:沂水兴达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王泓龙13455902228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存放位置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 |
干粉灭火器 |
MFZ/ABC |
8 |
安装车间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2 |
干粉灭火器 |
MFZ/ABC |
2 |
清砂室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3 |
干粉灭火器 |
MFZ/ABC |
4 |
电炉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4 |
干粉灭火器 |
MFZ/ABC |
6 |
机加工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5 |
干粉灭火器 |
MFZ/ABC |
2 |
电焊车间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6 |
消防栓 |
-- |
4 |
安装车间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7 |
消防栓 |
-- |
2 |
清砂室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8 |
消防栓 |
-- |
3 |
机加工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9 |
消防栓 |
-- |
1 |
电焊车间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10 |
绝缘手套 |
-- |
1 |
办公室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11 |
绝缘靴 |
-- |
1 |
办公室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12 |
绝缘杆 |
-- |
1 |
办公室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13 |
应急照明灯 |
-- |
6 |
车间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14 |
急救药箱 |
-- |
1 |
办公室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担架 |
1 |
办公室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
空气呼吸器 |
G-G-16 |
1 |
办公室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
气体检测仪 |
ADKS-4 |
1 |
办公室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沂水县道托镇
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目录
道托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道托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道托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道托镇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道托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道托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道托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道托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道托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道托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道托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道托镇地震应急预案
道托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道托镇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道托镇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道托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指挥有序,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道托镇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据统计,起火地点多集中在林缘、田间、地头等;每年的3-4 月份、11 月 -12月为多发期,发生时间多集中在每天15-18时,起火地多为杂草丛生的荒山、荒地,起火原因多为烧田埂、烧秸秆、烧火土灰、烧杂草等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及林区作业人员乱丢烟头所致。发生森林火灾后将对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2.1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森防指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灭火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灭火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组成。
2.2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森防指办)
森防指办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森防指办为森林火灾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森防指日常工作;统筹灭火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森防指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森林火灾重要信息;组织发布森林火灾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森林火灾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3.1监测
加强森林火灾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网格员、灾害信息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森林防火站应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密切关注动态变化,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向森防指办报告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预警
及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村广播或组织人员以网格为单元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预警。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收到预警信息后,各村居(社区)、防火站及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落实防火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森林火险消除或上级发布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所有单位和个人均有责任进行森林火灾报告,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及时、准确、规范地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并向可能受影响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森林火灾发生后森防指办及时调度火情信息和扑救工作进展情况,研判火情发展动态和资源保障需求,并安排专人按规定向上级报告火场动态信息,信息报告应格式规范、详实准确。
4.1.2报告内容
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等级、伤亡人数、火情态势、扑救力量、火场及周边情况、可能引发因素、发展趋势以及先期处置情况等。根据森林火灾发展变化、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进展,加大续报工作力度,密切跟踪火情进展,随时上报最新信息。
4.2处置措施
4.2.1现场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应进行先期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发展。
森林火灾发生后,森防指办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各扑火力量在森防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森防指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安全避险区域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和撤离路线,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必要时请求上级防指、政府支援。
4.2.2扑火方法
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以县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乡镇半专业队伍和群众扑救队伍为辅。
4.2.3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按照当地紧急疏散方案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4.2.4救治伤员
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在扑救现场待命,设置临时医疗点,如有伤病员及时组织治疗。
4.2.5保护重要目标
当危险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气管道、电力、通信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请求相应专业消防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设置消防障碍物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维护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相关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乡镇森防指继续组织足够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一般森林火灾看守火场48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3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或者上级应急组织发布结束应急响应命令时,由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同时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生产生活秩序。
5.1善后处置
森防指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森防指协调公安机关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5.2责任追究
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3评估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加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熟悉掌握扑火机具及扑救森林火灾的业务技能。
7.2应急演练
乡镇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森防指、各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森防指
指挥长:徐 鹏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王军军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政协主任
孙培全人大主席
王晓彬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培瑶党委副书记
刘立刚一级主任科员
牛庆军二级主任科员
王汝进二级主任科员
王纪金二级主任科员
杨红玉党委组织委员
王守英党委宣统委员
高洪光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王增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武 杰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谢京城人大副主席
崔明亮人大副主席
孔德强政府副镇长
窦金昌政府副镇长
付欣欣政府副镇长
刘伟长安监办副主任
任永华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刘龙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强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杜娟党建办主任
金娜党政办主任
王帅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崔明亮下村、黄旺管理区书记
刘春明道托、塔坡管理区书记
王俊富上庄管理区书记
任永华韩家曲管理区书记
李付苓余粮、良峪管理区书记
李中华下庄、小店子管理区书记
郝丽丽蔡峪、胡家旺管理区书记
曹恩杰财政所所长
王全宝生态环境办
庞金波食安办主任
季 涛政务大厅
夏奎海综治办主任
章振序武装部
贺 超经贸办
王 强招商办
贺爱民工会
胡 杰农技站
刘欣法制办主任
宋西广农技站站长
刘淑强农机站
刘汉德农监站
党秀明烤烟办
赵光辉供水办
王崇强党员教育中心
徐于刚经管站
袁家建人社所
解纯波老干办
李宜田人居环境办
程 林宣传办
阮学竹文化站
刘永涛应急办
于伟波综合执法办
田培刚科协
刘 洋纪委
曹洪高审计站
曹春蕾绩考办
卢 宁扶贫办
田光民民政所
侯立玲殡改办
王新海残联
魏 杰乡建办
王维正道管站
李 杰党政办
李宗庆团委
刘晓青统计站
杨明升人大办
张 伟扫黑办
杜丽彩卫健办
杜 娟党建办
综合协调组
组长:杨红玉组织委员
副组长:李 杰党政办主任
成员:田光民民政所所长
程 林宣传办主任
杜 娟 党建办主任
贺 超 经贸办主任
统筹组织森林火灾现场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森防指指令的接收与转发,做好现场指挥部会议管理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工作;根据救援情况变化,协调应急救援专家参与救援工作;协调应急力量和资源,向上级森防指请求应急支援。
灭火救援组
组长:王晓彬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章振序武装部副部长
成员:相其良应急消防站长兼应急办副主任
袁小伟综合执法办
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加强气象、风向监测,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协调调度救援力量、救援装备参与抢险救援;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医疗救护组
组长:杜丽彩卫健办主任
副组长:刘承杰道托镇医院
成员:医院医生
负责通知本辖区卫生院并衔接上级医院,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进入火灾影响区域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搭建帐篷设置临时医疗救助点,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消毒防病处理。
舆情管控组
组长:王守英宣统委员
副组长:程 林宣传办主任
成员:李嫒嫒宣传办副主任
李宗庆党政办副主任
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协助接待媒体记者采访,协调处理与媒体间的相关事宜等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负责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物资保障组
组长:曹恩杰财政所所长
副组长:徐于刚经管站站长
成员:刘永涛应急办主任
负责火灾现场灭火车辆、器材装备和物资保障;负责参战人员伙食、住宿、洗漱用品、厕所等后勤保障;做好物资损耗登记、调配和补充,做好灭火行动中所需经费保障及结算。
交通管控组
组长:刘书宋道托镇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王维正交管站站长
成员:魏 杰乡建办主任
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维护事发地区的社会秩序,确保主要道路畅通;对重点地区进行巡逻防控,必要时采取特别管制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件。
善后工作组
组长:刘永涛应急办主任
副组长:夏奎海综治办主任
成员:魏 杰乡建办主任
徐于刚经管站站长
贺 超 经贸办主任
刘书宋道托镇派出所所长
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火灾现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受灾地水、电、气、油等重要基础设施抢修;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及遗体处理等工作;协助森林火灾调查处理。
附件2
应急指挥体系图

附件3
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4
森防指相关人员通讯录
单位 |
姓名 |
职务及备注 |
手机 |
备注 |
班子成员及副科级干部 |
孙培全 |
人大主席 |
13508995277 |
672355 |
王晓彬 |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
18753923077 |
640132 |
|
张培瑶 |
党委副书记 |
13805498926 |
648691 |
|
刘立刚 |
一级主任科员 |
13854909132 |
648014 |
|
牛庆军 |
二级主任科员 |
15953915571 |
675759 |
|
王汝进 |
二级主任科员 |
13954950538 |
674681 |
|
王纪金 |
二级主任科员 |
13953911759 |
644359 |
|
杨红玉 |
党委组织委员 |
13581078063 |
647931 |
|
王守英 |
党委宣统委员 |
13854964359 |
645999 |
|
高洪光 |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
13854907931 |
640398 |
|
王增进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18266711696 |
526736 |
|
武 杰 |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
13563940398 |
527911 |
|
谢京城 |
人大副主席 |
19853976036 |
||
崔明亮 |
人大副主席 |
13954966826 |
631092 |
|
孔德强 |
政府副镇长 |
13665495597 |
648072 |
|
窦金昌 |
政府副镇长 |
15065900989 |
694011 |
|
付欣欣 |
政府副镇长 |
13573938018 |
||
刘伟长 |
安监办副主任 |
18265921677 |
641789 |
|
任永华 |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
18206496696 |
649253 |
|
刘龙 |
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
13954911789 |
||
王强 |
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
13563939253 |
||
杜娟 |
党建办主任 |
18653537150 |
641011 |
|
金娜 |
党政办主任 |
15106602982 |
694189 |
|
王帅 |
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
15253996896 |
||
管理区书记 |
崔明亮 |
下村、黄旺管理区书记 |
15065900989 |
631092 |
刘春明 |
道托、塔坡管理区书记 |
15153919866 |
614224 |
|
王俊富 |
上庄管理区书记 |
13792984996 |
644996 |
|
任永华 |
韩家曲管理区书记 |
13563939253 |
674874 |
|
李付苓 |
余粮、良峪管理区书记 |
13573952687 |
643385 |
|
李中华 |
下庄、小店子管理区书记 |
13563939080 |
675180 |
|
郝丽丽 |
蔡峪、胡家旺管理区书记 |
15269915939 |
673362 |
|
双管单位负责人 |
吴现锡 |
水利站 |
13792953868 |
|
王 滨 |
烟 站 |
13589671215 |
||
李 根 |
供电所 |
18754936769 |
||
刘夕国 |
工商所 |
13954933385 |
||
刘书宋 |
派出所 |
15964835678 |
||
刘承杰 |
医 院 |
15269908609 |
||
王纪伟 |
中心校 |
13563914289 |
||
武玉江 |
执法中队 |
17862255151 |
||
武 萍 |
移动公司 |
13455944856 |
||
林桂驰 |
国土所 |
15864819217 |
||
李 伟 |
信用社 |
13791537282 |
||
孟 超 |
联 通 |
18653909567 |
||
李 健 |
邮 局 |
18763771929 |
||
杨洪信 |
司法所 |
13583978522 |
||
王忠波 |
兽医站 |
13608907531 |
||
站所负责人 |
曹恩杰 |
财政所 |
13953986663 |
646663 |
王全宝 |
生态环境办 |
13969986523 |
646523 |
|
庞金波 |
食安办 |
13854950555 |
||
季 涛 |
政务大厅 |
19953940839 |
||
夏奎海 |
综治办 |
13562930449 |
640449 |
|
章振序 |
武装部 |
13954978055 |
678055 |
|
贺超 |
经贸办 |
18300487996 |
||
王强 |
招商办 |
15153917080 |
||
贺爱民 |
工会 |
13954994986 |
644986 |
|
胡 杰 |
农技站 |
13573915565 |
615774 |
|
王建书 |
林业站、果茶站 |
13583964461 |
644461 |
|
刘淑强 |
农机站 |
13953909213 |
649213 |
|
刘汉德 |
农监站 |
15853902528 |
618059 |
|
党秀明 |
烤烟办 |
13953983918 |
643918 |
|
赵光辉 |
供水办 |
13508995206 |
645206 |
|
王崇强 |
党员教育中心 |
18866337321 |
||
徐于刚 |
经管站 |
13407692991 |
||
袁家建 |
人社所 |
13853987723 |
647723 |
|
解纯波 |
老干办 |
13791554539 |
641582 |
|
李宜田 |
人居环境办 |
15168959487 |
527920 |
|
程 林 |
宣传办 |
15020317702 |
694139 |
|
阮学竹 |
文化站 |
13853986175 |
646175 |
|
刘永涛 |
应急办 |
18266723088 |
||
于伟波 |
综合执法办 |
13953912180 |
642180 |
|
田培刚 |
科协 |
13581094954 |
673154 |
|
刘 洋 |
纪委 |
15725199906 |
||
曹洪高 |
审计站 |
13869952079 |
642079 |
|
曹春蕾 |
绩考办 |
13793919251 |
||
卢宁 |
扶贫办 |
15315080227 |
||
田光民 |
民政所 |
13563939238 |
646238 |
|
侯立玲 |
殡改办 |
18315616111 |
675541 |
|
王新海 |
残联 |
13869955597 |
641513 |
|
魏 杰 |
乡建办 |
15853940318 |
||
王维正 |
道管站 |
13793918522 |
||
李 杰 |
党政办 |
15020368700 |
||
李宗庆 |
团委 |
15553977680 |
||
刘晓青 |
统计站 |
18769924886 |
||
杨明升 |
人大办 |
15098944576 |
||
张伟 |
扫黑办 |
17662831018 |
||
杜丽彩 |
卫健办 |
13864912306 |
||
杜娟 |
党建办 |
15253996896 |
||
村主要负责人 |
武善奎 |
道 托 |
13563953150 |
|
李德江 |
花 沟 |
14753927588 |
2330167 |
|
李风荣 |
中道托 |
13280502501 |
||
韩秀国 |
西道托 |
15966432015 |
||
吴现社 |
吴家官庄 |
15910163257 |
||
程凡智 |
双 河 |
15194090234 |
2331576 |
|
公维帧 |
塔 坡 |
13954965786 |
645786 |
|
许逢田 |
麦 坡 |
15863876716 |
||
段正香 |
下 村 |
15092967068 |
2337068 |
|
王恩华 |
马 旺 |
13287183382 |
||
王新军 |
大黄旺 |
15163979995 |
||
王西强 |
小黄旺 |
13953995309 |
||
张庆文 |
桌子石 |
13686395019 |
2336623 |
|
张在军 |
北下庄 |
15264998118 |
2339198 |
|
王见善 |
南下庄 |
15254939291 |
||
王增全 |
石 岭 |
15254969308 |
2339368 |
|
刘本香 |
扁桃涧 |
15563660026 |
||
杨治国 |
小店子 |
13241815678 |
||
张福刚 |
密家沟 |
15265908978 |
||
林兴伟 |
前涝坡 |
15266688669 |
||
解直阳 |
后涝坡 |
15265955509 |
||
侯天增 |
胡家旺 |
13854907758 |
643758 |
|
侯向河 |
牛 心 |
15910159222 |
||
王兴胜 |
横 岭 |
13563930977 |
||
孙长宝 |
蔡 峪 |
13468204267 |
||
王兴章 |
前王家庄 |
15563261808 |
||
王兴旺 |
后王家庄 |
13954490871 |
||
刘元刚 |
刘家上庄 |
15866411339 |
||
孔凡海 |
孔家上庄 |
15910159128 |
||
刘洪乐 |
王家上庄 |
15866411008 |
||
曹吉军 |
东曹河 |
18396707702 |
||
曹佃菊 |
西曹河 |
15020314978 |
||
季忠远 |
韩家曲 |
15662645555 |
||
徐 舟 |
牛 岭 |
13969962979 |
696133 |
|
于秀文 |
后官庄 |
13562970312 |
||
张在明 |
前官庄 |
15863958488 |
||
王俊竹 |
王官庄 |
13864965017 |
||
孙敏堂 |
余 粮 |
13864938828 |
||
张赛 |
峨 庄 |
15953941615 |
||
曹洪武 |
青山铺 |
15216597616 |
2331896 |
|
刘立波 |
上良峪 |
15264948399 |
||
郭明利 |
下良峪 |
13905395890 |
615824 |
|
吴世杰 |
天 台 |
18669302909 |
附件5
应急队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队伍人数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值班电话 |
1 |
道托镇应急救援队伍 |
30 |
王金录 |
17353966069 |
18854903088 |
2 |
道托镇应急消防队伍 |
10 |
相其良 |
18354972111 |
0539-2331088 |
3 |
沂水县兴达机械有限公司 |
10 |
王泓龙 |
13455902228 |
13455902228 |
4 |
山东欧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宗军战 |
17753907037 |
17753907037 |
5 |
临沂正祥建材有限公司 |
10 |
黄宝军 |
15054639876 |
15054639876 |
6 |
道 托 |
30 |
武善奎 |
13563953150 |
13563953150 |
7 |
塔 坡 |
10 |
公维帧 |
13954965786 |
13954965786 |
8 |
下 村 |
10 |
段正香 |
15092967068 |
15092967068 |
9 |
大黄旺 |
30 |
王新军 |
15163979995 |
15163979995 |
10 |
北下庄 |
30 |
张在军 |
15264998118 |
15264998118 |
11 |
小店子 |
30 |
杨治国 |
13241815678 |
13241815678 |
12 |
胡家旺 |
30 |
侯天增 |
13854907758 |
13854907758 |
13 |
蔡 峪 |
30 |
孙长宝 |
13468204267 |
13468204267 |
14 |
刘家上庄 |
30 |
刘元刚 |
15866411339 |
15866411339 |
15 |
韩家曲 |
30 |
季忠远 |
15662645555 |
15662645555 |
16 |
余 粮 |
30 |
孙敏堂 |
13864938828 |
13864938828 |
17 |
下良峪 |
30 |
郭明利 |
13905395890 |
13905395890 |
附件6
应急物资一览表
存储地点: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人(电话):章振序 13705398135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消防战斗服 |
50套 |
|
2 |
靴子 |
30双 |
|
3 |
消防手套 |
30付 |
|
4 |
消防头盔 |
50顶 |
|
5 |
消防水带 |
30盘 |
|
6 |
消防水枪 |
20个 |
|
7 |
水带接扣 |
30个 |
|
8 |
自救呼吸器 |
5套 |
|
9 |
消防斧 |
5把 |
|
10 |
干粉灭火器 |
5个 |
|
11 |
扩音器 |
20个 |
|
12 |
灭火毯 |
50件 |
|
13 |
消防站工具箱 |
20件 |
|
14 |
液压钳 |
30个 |
|
15 |
雨衣 |
50套 |
|
16 |
警戒带 |
10盘 |
|
17 |
铜锣 |
20个 |
|
18 |
报警器 |
5个 |
|
19 |
雨伞 |
30把 |
|
20 |
雨靴 |
30双 |
|
21 |
铁锹 |
30把 |
|
22 |
照明灯 |
30盏 |
|
23 |
铁镐 |
30把 |
|
24 |
救生衣 |
30件 |
|
25 |
编织袋子 |
10000条 |
|
26 |
铁丝 |
50公斤 |
|
27 |
灭火水桶 |
30个 |
|
28 |
头盔 |
30顶 |
|
29 |
作训鞋 |
50双 |
|
30 |
工具刀 |
20把 |
|
31 |
救生圈 |
50个 |
|
32 |
水桶 |
20个 |
|
33 |
灭火弹 |
5箱 |
|
34 |
抽水泵 |
5台 |
|
35 |
油锯 |
5台 |
|
36 |
救生抛绳器 |
10套 |
附件7
上级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消防救援大队 |
119 |
公安接警中心 |
110 |
沂水县急救中心 |
120 |
沂水县人民政府 |
0539-2264401 |
道托镇人民政府 |
0539-2421108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0539-2227400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
0539-2251442 |
沂水县工信局 |
0539-2251564 |
沂水县民政局 |
0539-2251582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39-2232990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0539-2251515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0539-2255969 |
沂水县公安局 |
0539-2251622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0539-2251631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0539-2251556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539-2251431 |
沂水县人社局 |
0539-2231551 |
临沂市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县大队 |
0539-2230111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0539-2251670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
0539-2232068 |
沂水县气象局 |
0539-2251531 |
附件8
应急物资调拨转运流程图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事故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道路畅通,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道托镇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人员伤亡及危险品运输泄漏影响周边安全的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乡镇辖区内有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路线,342国道贯穿夏蔚境内,根据往期乡镇道路交通事故分析,432国道沿途经过村庄和路口较多,车流量大,非机动车和行人横穿省道流量较大,导致该路段事故多发。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院等单位组成。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事故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事故重要信息;组织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事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3.1监测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村居(社区)干部、网格员上报,公众投诉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对道路交通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根据搜集到的异常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预警
乡镇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
乡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村居(社区)干部、网格员及有关单位应立即上报乡镇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报告内容应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事态、类型、伤亡人数、危害程度和先期处置等情况。
4.2处置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协调交警、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抢救伤员,勘查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疏导交通,控制危害,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应当先将有关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可开展其他应急处置工作。对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应当果断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应急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一)制定方案。根据事故情况,研判现场状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二)营救、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周边有关人员。
(三)抢险救援。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程抢险、道路交通设施抢修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四)现场管制。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将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进入事故应急救援核心区域的人员、车辆,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的顺利通行。
(五)医疗救护。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求调派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
(六)环境应急监测及环境污染处置。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分析、评价和预测,研究、采取控制污染扩散的措施。
4.3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1善后处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村居(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或委托环境保护部门协助进行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5.2秩序恢复
在事故原因调查准确并采取管控措施后,对受影响的设备、有关交通设施进行修理或更换,恢复道路交通、生产生活秩序。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应急救援意识。
7.2应急演练
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道托镇事故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地质灾害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社会生产生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需要,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辖区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乡镇辖区内主要有地质灾害点16处,受威胁人数为近百人。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突发地质灾害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3.1监测
加强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网格员、灾害信息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地质灾害监测点在接收到恶劣天气可能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天气预警后,应加强对灾害点的监测,及时研判隐患动向,密切关注动态变化,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向基层组织、单位传达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预警
乡镇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群众发现地质灾害事件征兆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乡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研判,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村居(社区)干部、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及有关单位应立即上报乡镇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险情灾情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报告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地质灾害引发原因及趋势、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4.2处置措施
灾害信息员、网格员、村居(社区)干部发现或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危急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并上报乡镇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领导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应急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进行先期处置,协助基层相关人员做好避险撤离工作。
组织迅速查清灾情险情,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醒目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避灾疏散,抢救伤员,勘查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疏导交通,控制危害,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应当先将有关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可开展其他应急处置工作。对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应当果断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防指、政府支援。
(一)制定方案。根据受灾情况,研判现场状况,制定处置方案。
(二)营救、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周边有关人员。
(三)抢险救援。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处置,迅速开展减灾救灾行动,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四)现场管制。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将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进入事故应急救援核心区域的人员、车辆,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的顺利通行。
(五)医疗救护。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求请求上级调派医疗卫生专家、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
4.3应急结束
(1)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
(2)地质灾害发展形势趋于稳定;
(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基本得到控制;
(4)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
(5)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根据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参考上述指标,终止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结束。
5.1善后处置
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
5.2恢复重建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乡镇应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收集灾害人员信息、损失信息,负责受灾群众的维稳工作。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抢险救援意识。
7.2应急演练
乡镇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为完善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当工贸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并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工贸行业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范围内工贸行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乡镇工贸行业有建材2家、轻工5家,主要为火灾、触电和机械伤害等事故风险。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救援工作方案,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生产安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1监测
各部门(企业)应加强生产安全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企业上报、公众投诉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对生产安全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根据搜集到的异常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生产安全状态进行监控,及时上报、处理可能导致事故的异常情况,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
及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企业职工、群众发现生产安全事故征兆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乡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在1小时内将事故初步情况向乡镇应急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信息来源,事故涉及的行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
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领导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对超出自身应急处置能力、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易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乡镇报请启动县级层面应急响应。
4.2.1液氨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1)疏散可能受泄漏影响区域的人员;
(2)划定危险隔离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受伤或中毒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4)组织救援人员配备应急装备、器材进入现场,对泄漏装置进行封堵或关停,对泄漏出的液氨进行稀释排入应急池;
4.2.2中毒和窒息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1)救援队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对自己所用的仪器要进行自检、互检,佩戴好防化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有毒气体报警仪,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现场;
(2)对中毒场所进行警戒,疏散事故影响区域人员,将受伤人员转移至上风向或侧上风向空气无污染区域,并进行紧急救治;
(3)经现场紧急救治,伤势严重者立即送医院观察治疗。
4.2.3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1)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处置方案,疏散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围人员;
(2)进行现场侦察、火灾扑救、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处置粉尘爆炸火灾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造成二次甚至多次爆炸;
(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采取针对性的灭火处置方法及器材。
(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4.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1善后处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村居(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
妥善安置转移人员。
5.2秩序恢复
指导协助事发企业及周边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3评估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应急救援意识。
7.2应急演练
乡镇、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工贸行业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企业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需要,保
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道托镇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危害控制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危害控制组由食安办牵头,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食品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信息;组织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食品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1监测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网格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食用农产品、食品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健部门通报的信息;
(3)县区报送的信息;
(4)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5)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提供的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6)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7)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8)国家、省或其他地市有关部门通报涉及的信息;
收到预警信息后,乡镇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预警信息,加强监测。对可能遭受食品安全事件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溯,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状况,并向乡镇应急指挥部传达食品安全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预警
乡镇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网格员、群众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征兆时应立即上报乡镇食安办。
乡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研判,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对象无遗漏。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村居(社区)和企业应立即上报乡镇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险情或灾情后,立即上报。乡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县有关部门汇报。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应立即上报乡镇有关部门。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立即上报乡镇有关部门。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上报乡镇有关部门。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迅速向乡镇报告或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应立即通报乡镇,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新情况续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报告内容应包括:初次报告应报告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预计危害程度、初步判定伤亡人数、事故报告的单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信息。
4.2处置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按照预案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协调有关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协调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
(3)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协调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
4.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1善后处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村居(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
5.2保险理赔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费用。协调保险机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按照救援优先、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开展赔付工作。
5.2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自救、互救的能力。
7.2应急演练
乡镇、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和企业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道托镇行政区域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雷雨)大风、大雾、雷电、冰雹、高温、低温、道路结冰、沙尘暴、干旱、霜冻等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乡镇辖区内的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暴雨、干旱、高温、冷冻对农作物的影响,其次暴雨可能造成城市内涝。辖区内主要种植樱桃等。发生气象灾害将会对农业、林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暴雨导致的城市内涝可能使城市交通阻断,低洼处积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气象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气象灾害事件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气象灾害事件重要信息;组织发布气象灾害事件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3.1监测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气象灾害事件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有关部门在接收到恶劣天气可能导致发生气象灾害的天气预警后,及时研判隐患动向,密切关注动态变化,预测事态
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向乡镇传达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灾害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预警
乡镇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群众发现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征兆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乡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研判,应通过"应急直通车”、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村广播或组织人员以网格为单元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气象灾害发生后,村居(社区)和企业应立即上报乡镇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险情灾情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报告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受气象灾害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4.2处置措施
4.2.1台风
根据部门职责和台风预警,应急办、宣传办、农业农村办、教委、综治办等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启动防汛抗旱、突发气象灾害、自然灾害救助等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台风准备,必要时停课;适时调整上学放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台风影响时段上学、放学。
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组织做好气象灾害风险预警、防范工作。
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在建项目做好防风防雨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
组织开展洪水预报预警工作,实施洪水调度,提供防汛抢险技术支撑。
指导农业、畜牧业、渔业落实台风防御措施,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4.2.2暴雨
根据部门职责和暴雨预警,应急办、宣传办、农业农村办、教委、综治办等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启动防汛抗旱、突发气象灾害、自然灾害救助等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暴雨防范准备,必要时停课;适时调整上学放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
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组织做好气象灾害风险预警、防范工作。
组织开展洪水预报预警工作,实施洪水调度,提供防汛抢险技术支撑。
指导农业、畜牧业、渔业落实暴雨防御措施,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4.2.3暴雪
根据部门职责和暴雪预警,应急办、宣传办、交通、农业农村办、教委、综治办等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等应急预案,启动供暖、供电、供水等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组织指导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
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暴雪防范准备,必要时停课;适时调整上学放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暴雪影响时段上学、放学。
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措施,对受影响路段入口实施交通管制。
组织力量做好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隧道等的除雪工作,组织供水、供暖、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
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所辖道路除雪防滑工作,指导工业、农业、畜牧业、渔业落实暴雪防御措施,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4.2.4寒潮
根据部门职责和寒潮预警,应急办、宣传办、农业农村办、综治办等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启动供暖、供电、供水等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在建项目做好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
指导农业、畜牧业、渔业落实寒潮防御措施,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4.2.5(雷雨)大风
根据部门职责和(雷雨)大风预警,应急办、宣传办、农业农村办、教委、综治办、供电等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
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指导房屋市政施工在建项目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
指导农业、畜牧业、渔业落实大风防御措施,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电网、建构筑物及居民在雷雨天气时,面临着直击雷和感应雷的威胁,须重点做好输配电线路、变电做和居民供电段的防雷措施,同时还要做到快速响应,及时抢修受损线路,确保供电安全。
4.2.6大雾
根据部门职责和大雾预警,应急办、宣传办、交通、综治办等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加强车辆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并根据应急保障实际需要,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大雾防御和应对工作。
4.2.7冰雹
根据部门职责和冰雹预警,应急办、宣传办、农业农村办、综治办等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人工防雹作业,指导农业、畜牧业、渔业落实冰雹防御措施,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4.2.8高温
根据部门职责和高温预警,应急办、宣传办、农业农村办、教委、综治办、建设等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护措施。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高温准备工作;高温影响时段减少、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食物中毒等救治需求。
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高温防御和应对工作。
4.2.9低温
根据部门职责和低温预警,应急办、宣传办、农业农村办、教委等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等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低温准备工作;低温影响时段减少、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指导农业、畜牧业、渔业落实低温防御措施,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低温冻伤等救治需求。
组织指导供暖企业做好应对,保证居民和重要用户供暖保障,落实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做好户外作业人员的低温防冻工作,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低温防御和应对工作。
4.2.10沙尘暴
根据部门职责和沙尘暴预警,应急办、宣传办、农业农村办、教委、综治办、交通等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沙尘准备工作;沙尘暴影响时段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4.2.11干旱
根据部门职责和干旱预警,应急办、宣传办、农业农村办、水利等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启动防汛抗旱等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组织实施水资源调度,提供抗旱技术支撑。指导农业、畜牧业、渔业落实抗旱措施,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干旱防御和应对工作。
4.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1善后处置
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
5.2秩序恢复
指导协助受影响的村居(社区)和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乡镇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涉及本预案内容的相关培训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培训记录。
7.2应急演练
乡镇、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辖区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则。
1.5风险分析
水旱灾害包括河道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2.1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镇防指)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防汛抗旱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防汛抗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乡镇防指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组成。
2.2乡镇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防指办)
乡镇防指办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乡镇防指办为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乡镇防指日常工作;统筹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乡镇防指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组织发布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3.1监测
加强防汛抗旱事件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网格员、灾害信息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有关部门在接收到恶劣天气可能导致发生防汛抗旱的天气预警后,及时研判隐患动向,密切关注动态变化,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向乡镇防指办传达防汛抗旱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预警
乡镇防指办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群众发现灾情征兆时应立即向乡镇防指办报告。
乡镇防指办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研判,应通过"应急直通车”、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村广播或组织人员以网格为单元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灾情险情发生后,村居(社区)和企业应立即上报乡镇防指办,乡镇防指办应立即核实险情或灾情后,立即上报。乡镇防指办应及时将险情灾情向乡镇防指和县防指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受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4.2处置措施
洪涝、干旱灾害事件发生后,受灾区域村居(社区)和企业应按照灾情险情类型进行先期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发展。
4.2.1洪水灾害
(1)当河道、水库塘坝等水位快速上涨时,乡镇防指应组织群众和专业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防守,必要时请求上级调动队伍支援重要堤段、坝体的巡查防守。
(2)当河道、水库塘坝等水位持续上涨,发生洪水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乡镇防指应根据水情采取畅通行洪通道、临时加高堤坝等措施,保障下游保护对象安全。
(3)当出现洪水漫溢风险时,乡镇防指应提前向下游村(社区)、单位发出预警,迅速组织下游群众转移,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防指,必要时请求上级防指、政府支援。
4.2.2山洪灾害
(1)当辖区内山洪灾害易发区发生强降雨时,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村(社区)、单位要加强监测巡查,主动采取预防预警和避险措施,乡镇防指办应及时传递上级山洪预警信息,提早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转移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确保应转尽转。
(2)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紧急救援,及时报告上级防指,必要时请求上级防指、政府支援。
4.2.3干旱灾害
(1)当辖区内持续无有效降水,旱情发展较快时,要组织用水单位及个人做好节水,积极寻找应急抗旱水源。
(2)当发生旱灾时,乡镇防指要发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抗旱救灾,采取应急调水等措施,保障人畜饮水安全,必要时请求上级防指、政府支援。
4.3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有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由乡镇防指宣布应急结束,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同时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生产生活秩序。
5.1善后处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村居(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鼓励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社会公益团体和组织,依法组织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或委托环境保护部门协助进行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5.2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乡镇防指办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抢险救援意识。
7.2应急演练
乡镇、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和企业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燃气事故,提高应对燃气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燃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燃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事故。
本预案所称燃气事故,是指燃气在输配、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泄漏、爆燃、爆炸等事故,以及因其他突发事件衍生的燃气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5风险分析
道托镇辖区内使用天然气的居民和单位较为广泛。人员聚集区域发生天然气泄漏导致火灾或者天然气爆炸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燃气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乡建办、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乡建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燃气事故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燃气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燃气事故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燃气事故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燃气事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1监测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燃气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企业上报、公众投诉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对燃气安全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根据搜集到的异常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燃气安全状态进行监控,及时上报、处理可能
导致事故的异常情况,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
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企业职工、群众发现燃气事故征兆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指挥部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按规定将事故初步情况向乡镇应急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
4.2应急处置
燃气事故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和所在村居(社区)应当在判定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必要的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行动,采取应急措施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
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工作需要,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对超出自身应急处置能力、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易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乡镇报请启动县级层面应急响应。
现场处置措施如下:
(1)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场所封闭、隔离、限制使用,采取周边防火、防静电等措施,维持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燃气泄漏发生火灾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2)迅速营救遇险人员,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3)清除、转移事故区域的车辆,组织抢修被损坏的燃气设施,实施修复等工程措施。
(4)燃气企业及时判断可能引发停气的时间、区域和涉及用户数,按照指令制定相应的停气、调度和临时供气方案,力争事故处置与恢复供气同时进行。
(5)必要时,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周边群众,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4.3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1善后处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
5.2秩序恢复
指导协助事发企业及周边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加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7.2应急演练
乡镇、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企业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为增强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切实履行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综合组织和协调职责,做到反应迅速、有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危险化学品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道托镇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道托镇辖区内涉及加油站4家,汽柴油卸油及加油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救援工作方案,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危险化学品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生产安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重要信息;组织发布危险化学品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1监测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企业上报、公众投诉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根据搜集到的异常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状态进行监控,及时上报、处理可能导致事故的异常情况,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
乡镇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企业职工、群众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征兆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乡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研判,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村广播或组织人员以网格为单元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在1小时内将事故初步情况向乡镇应急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涉及的行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
4.2应急处置
4.2.1事故企业首先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确保现场人员安全、控制事故的扩大,并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
4.2.2乡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补充救援措施。
4.2.3根据事故影响范围,疏散、撤离可能受到波及的人员。
4.2.4救援力量不足时,应急指挥部应向上级请求救援。
4.3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1善后处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村居(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或委托环境保护部门协助进行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5.2秩序恢复
指导协助事发企业及周边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7.2应急演练
乡镇、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危险化学品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企业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为了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污染控制。具体包括:
危险化学用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
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突发环境事件。
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辖区企业涉及液氨、甲醇、液氯等,存在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风险,同时废水、废气的超标排放、危险废物的随意处置等会造成突发环境事件。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生态环境办、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生态环境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事件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事件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突发环境事件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1监测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网格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判隐患动向,密切关注动态变化,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预警
及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网格员、企业员工、群众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征兆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乡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后,村居(社区)和企业应立即上报乡镇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情况及时向县生态环境及有关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应包括:环境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等;受环境污染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环境污染引发原因及趋势、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4.2处置措施
(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同时按规定向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乡镇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可能受影响区域开展疏散转移、警戒、污染源截流等工作。
(3)协调周边企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广播、网络和通讯等方式告知有关单位和公民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5)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
(6)处置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现场,因抢险救援的需要破坏现场时,必须做好记录。
4.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1善后处置
造成人员伤亡、周边生产生活影响的,善后处置人员应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
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或上报环境保护部门协助进行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5.2秩序恢复
在环境污染事件原因调查准确并采取管控措施后,对受影响的区域、有关设施进行清理或更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抢险救援意识。
7.2应急演练
乡镇、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道托镇各类火灾事故,提高应对火灾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秩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一般以上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道托镇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道托镇辖区内的村(居)、社区、生产企业和各类经营场所都有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且如果人员密集型场所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救援工作方案,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乡建办、派出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火灾事故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火灾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火灾事故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火灾事故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火灾事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1事故监测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火灾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企业上报、公众投诉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对火灾事故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根据搜集到的异常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及时上报、处理可能导致事故的异常情况,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
乡镇及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企业职工、群众发现火灾事故征兆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乡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在1小时内将事故初步情况向乡镇应急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信息来源,事故涉及的行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
4.2应急处置
事发单位和所在村居(社区)应当在判定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开展必要的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行动,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乡镇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指挥调度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联动单位应当按照指令,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地开展联动处置。
处置过程中,乡镇应急指挥部要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
现场处置措施如下:
(1)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场所封闭、隔离等措施,维持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2)应急力量迅速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和切断危险链。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3)及时清除、转移事故区域的车辆及重要物品,实施修复等工程措施。
(4)必要时,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周边群众,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落实抢险和控制事态发展的各项安全措施。
4.3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1善后处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
5.2秩序恢复
指导协助事发企业及周边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加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应急救援意识。
7.2应急演练
乡镇、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一般以上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企业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地震灾害能力,保证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沂水县地震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道托镇辖区内地震灾害应急准备、险情处置、紧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协同联动、资源共享。
1.5风险分析
道托镇地处郯庐断裂带西侧,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地震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救援工作方案,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党政办、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乡村规划办公室组成。
生活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和卫生防疫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社会治安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地震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生产安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地震灾害重要信息;组织发布地震灾害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地震灾害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1信息报告
3.1.1信息报告要求
地震发生后,村居(社区)核查灾情后应立即上报。
信息报告要求主动、客观、快速、真实;不求全但求快、有灾报灾、无灾报安;不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3.1.2报告内容
(一)影响范围;包括地震有感范围、受灾范围、极灾区范围。
(二)人员伤亡:包括人员死亡、受伤、失踪人数等情况。
(三)建筑物破坏情况: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重要设施、设备的损坏和破坏、对当地生产的影响程度以及对家庭财产的损失。
(四)社会影响:地震对社会产生的综合影响,如人员伤亡、应急避险疏散、地震宏观异常、社会生活、生产秩序受破坏及影响情况等。
(五)次生灾害影响:指地震引发水灾、火灾、石油或天然气管道破裂、爆炸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
(六)环境影响:地震引起的山体滑坡、地面裂缝、塌陷、喷砂冒水等对自然环境和生态造成的破坏及影响情况等。
3.2次生灾害防御
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震救灾行动。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先期抗震救灾行动。
(1)配合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地震趋势,了解、掌握灾情并确定抗震救灾工作方案。
(2)组织救援队伍迅速抢救人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3)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组织伤员的转移、接收与救治,开展卫生防疫和疫情防范。
(4)组织抢修毁损的公路、铁路、水利、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
(5)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根据震情、灾情变化适时向社会征用救援物资、装备和工具。
(6)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关闭人员密集场所,停止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定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危险区域和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并采取紧急防控措施。
(7)依法采取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紧急措施。
(8)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及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地震应急救援行动,开展灾后救助、心理援助等工作。
(9)向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请求上级支援。
3.3灾后恢复与重建
应急指挥部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乡镇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灾区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及监管等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
地震发生后,为受灾地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组织实施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等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筹措、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地震活动断层、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收到受灾村居(社区)关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申请报告后,要根据倒损住房情况评估结果,按照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报乡镇办事处审核批准后实施。
4.1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4.2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4.3场所保障
道托镇设有应急避难场所104处,避难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维护。
5.1宣传和培训
(1)乡镇办事处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防震抗震、紧急避险、防灾减灾等知识。
(2)督导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把防震抗震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3)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辖区特点定期开展地震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5.2预案演练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地震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5.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地震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5.4预案发布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关预案。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1.5风险分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一方面对人们身心健康产生危害,可在很长时间内对人们心灵深处产一些突发事件涉及社会不同利益,敏感性、连带性很强,处理不好极易造成社会混乱,生阴影;另一方面,进而影响社会经济、政治和政府声誉。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负责统一领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当突发事件由上级政府统一指挥时,应急指挥部按照上级政府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援组、物资保障组、舆情管控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医疗救援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配合。。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卫健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2.3村居(社区)和医疗单位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医疗单位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1监测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部门等单位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
3.2预警
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以及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理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乡镇及卫生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事件发生后,发现单位和个人应立即上报乡镇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情况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4.2处置措施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乡镇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事件类型进行初步判定。进行综合评估及初步判定,按规定迅速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
各应急工作组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应急指挥部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请启动县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不具有传染性的中毒、不明原因事件应立即组织抢救,调查原因防止扩大。
突发疫情时,乡镇及各村(社区)组织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根据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理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强制控制措施:乡镇可以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或者其它人群聚集的活动;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措施。
宣传:对突发传染病疫情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进行实事求是的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群防群治:各村(社区)协助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各村(社区)卫生室等相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以及公共卫生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实施交通卫生检疫:交通站点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社会秩序维护: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制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4.3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有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同时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生产生活秩序。
5.1后期评估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评估报告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2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3抚恤和补助
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5.4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6.1队伍保障
乡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1宣传培训
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应急意识。
7.2应急演练
乡镇、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医疗单位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应对突发农业生物灾害,建立健全突发农业生物灾害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农业生物灾害事件危害保障农业生产、农业生态环境、农业和农村经济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道托镇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突发的农作物病、虫、草等灾害事件应急工作。
本预案所称农业生物灾害事件,是指突发性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具体指对农作物及产品造成重大危害和严重损失的迁飞性、暴发性虫害和流行性植物病害及其他生物灾害。[农业有害生物是指对农作物及产品产生危害的病(病原物)虫、草、软体动物和其他生物]。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条块结合,源头控制;快速反应,控害减灾。
1.5风险分析
乡镇为农业大镇,辖区内农作物种类繁多,樱桃种植面积达到三万余亩,农业生物灾害对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影响。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农业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指导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制定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治、控制和处置工作计划,收集、汇总和发布相关信息,掌握工作动态,向成员单位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小组的工作指示,通报工作动态;组织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的宣传教育。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控制处置组、物资保障组、协调督察组、舆情管控组等。
控制处置组由党政办牵头,应急办、经贸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民政所、固定资产办、应急办组成。
协调督察组由综合行政执法办牵头,派出所、交管所、乡建办配合。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农业生物灾害的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灾害防治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农业生物灾害事件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农业生物灾害事件重要信息;组织发布农业生物灾害事件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农业生物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生物灾害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3.1监测
通过专业监测、网格员、灾害信息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辖区内农业生物灾害实施监测,及时分析预测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3.2预警
乡镇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收到预警信息后,乡镇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要求
村居(社区)和单位、个人发现突发性、传播蔓延快、危害大的可疑有害生物,应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险情或灾情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生物灾害的名称、数量和危害状,初步诊断结果,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4.2处置措施
认真分析农作物苗情、病虫害发生情况,结合其发生规律、流行学、当地地理、作物布局、气候特点等因素综合分析发生的原因。对可能引起灾害的各项因子,包括害源、传播及流行的媒介和途径等进行调查,以最大限度减轻突发事件的危害。
受灾区域的处置措施:对菌虫源区和蔓延区的田块实施全面化学防治,对大面积重大病虫害发生区实施统一防治,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测报、统一施药技术、统一药剂、统一防治时间”,对严重危害的田块实行重耕改种,加强田间的水源管理,禁止菌源流入到其它田块,减少病菌向无病区的蔓延扩散。
(2)防治监控区的处置措施:加强田间肥水管理、增施磷钾微肥,改善作物生长条件,提高作物自身抗性,大力推广频振式杀虫灯等诱杀成虫的物理防治技术,化学防治上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保护和利用天敌,使用生物农药和生防技术。
(3)非受灾区采取的处置措施:认真做好田间调查,关注并接受预警信息,准确把握病虫发生动态,及时发布病虫信息。
4.3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有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由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5.1善后处置
对于突发性农作物生物灾害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应制定出灾后生产计划,帮助受灾地区的农户尽快生产自救,努力减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
5.2总结和评估
防控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防控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1技术保障
整合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协调社会及上级农业技术专家形成防治合力,提高控害减灾能力。
6.2物资保障
建立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防、控制和处置物资的储备制度,储备的物质包括农药、化肥、种子、机具等,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要相对充足。
7.1宣传培训
加强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村居(社区)农作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处置能力。
7.2应急演练
乡镇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降低其危害和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结合夏蔚乡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置。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到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并可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和危害程度的,或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堵截交通、扰乱工作秩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1.4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预防为主、联动处置、依法办理。
1.5风险分析
有些人出于恶意或者其他目的,会进行虚假举报,给政府机关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些群体性事件可能会引起社会不稳定,需要及时处理;有些信访人员可能会因为自身问题的解决不顺利而情绪激动,甚至出现暴力行为;有些信访人员可能会滞留在政府机关门口,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群体性上访事件是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一种新动态,集中表现形式是主体一方或双方呈群体的冲突,带有亚暴力的行为特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2.1应急指挥部
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领导、组织、协调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工作;发布启动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预案的命令;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处置情况;指导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地村居(社区)、单位开展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处置组。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所、宣传办、组织办、经贸办、综合行政执法办、交管所、乡建办、派出所、各工
作区党委(党总支)书记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
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可能发群体性上访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尽量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及时将信息和有关情况报告县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及时总结群体性上访事件预防和处置的经验教训,通报有关处置情况,加强督查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尽快落实上级交办、批示的信访事项。
2.3村居(社区)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
3.1监测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由信访部门负责,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尽量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各村(居)、社区要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倾向性问题。
3.2预警
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制定处置对策,落实工作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收到预警信息后,道托镇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预警信息,加强监测,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状况。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1信息上报
4.1.1信息报告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时都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上报。
4.1.2报告内容
上报信息应包括上访的起因、人数、去向、上访要求和处理对策等。
4.2处置措施
凡发生信访人在政府机关门口聚集、围堵、滞留上访,信访人在10人以下的,由信访办会同派出所及时将劝离现场,并做好接谈工作。
信访人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通知县信访局分管领导和公安部门负责人应即到现场协调处理,维持秩序,将上访群众带到指定地点接待处理。同时道托镇信访部门配合工作,劝返接人。
信访人在30人以上的,应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局和分管信访工作的县领导,县信访局、公安局分管领导应即到场,组织尽快将上访群众疏导到指定地点,保证机关大门的交通畅通。同时乡镇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带队,到指定地点接待处置。
对上访中出现在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的;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训诫或带离现场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未向公安机关申请或未获批准,擅自游行、静坐示威的,由派出所及时依法驱散;对不听劝告的个别组织者,要采取果断措施强行带离。
对出现的异常上访,信访接待人员在注重自身安全的同时,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置。
4.3应急结束
有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组织工作人员有序撤离,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
5.1后期工作
群体性上访性事件经过现场处置,群众被劝返后,属地或人员所属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
道托镇信访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答复和办理工作,对领导有批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承办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答复上访代表,同时报县信访局;没有领导批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接待部门应将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交办,承办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上访代表。
5.2经验教训总结
乡镇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部及信访工作办公室应及时总结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工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5.3责任追究及奖励
对在处置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甚至违法乱纪,导致矛盾激化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由应急指挥部提出处分建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6.1宣传培训
加强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宣传、教育,增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应对能力。
6.2应急演练
乡镇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6.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6.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救灾应急工作能力,确保在可能遭受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各项紧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道托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政府主导、社会动员。
1.5风险分析
道托镇辖区内涉及水库河流众多,有发生溃坝、水涝灾害的风险;辖区内有16个地质灾害点可能发生泥石流灾害;森林及林场有可能发生森林火灾。短时强降雨、山体滑坡、泥石流、旱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此外,还有冬雪、春旱和春、秋两季农作物的病虫害以及低温多雨形成农作物灾害也时有发生。
2.1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乡镇成立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救灾救助工作,协调开展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研究制定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镇长、党委分管领导
成员: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社区)书记
2.2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灾害救助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根据气象和水利部门预报的雨情、水情,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核查灾情,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督促各项救灾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负责协调联络接待工作和其它重要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做好受灾群众的吃、穿、住和医疗救助工作;组织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财政所:负责救助计划制定和财政救灾资金的预算、拨付工作。
应急办:负责救灾物资储备、供应工作。重点做好与受灾群众生活相关的食品、被褥、床具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水利工作站:负责对雨情、水情、汛情的监测工作。做好水位监测工作,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
乡建办: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准备好车辆救灾应急交通工具,组织好救灾物资的运输;及时修复被损道路,保证道路畅通。
供电所、电信部门:负责被损电网、通讯设施的修复工作,确保受灾地区供电、通讯畅通。
卫生院:负责药品供应及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防病小分队,搞好受灾群众的防疫治病工作。
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重点目标警卫以及交通安全疏导工作,确保灾区治安秩序稳定。
文化站:负责救灾救助宣传报道工作。
农业农村办: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抢种补种工作。
保险公司:负责及时办理理赔业务,尽快发放理赔款工作。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督促检查灾害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研究灾害救助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临时应急事项,制定具体对策,为指挥部制定灾害救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负责搜集、整理、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同意后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救灾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统一把握上报灾情损失和救灾救助工作的宣传报道口径。
2.4工作组
灾情严重时,指挥部为提高救灾减灾效率可成立以下5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党政办牵头,民政所、组织办、经贸办等为成员单位。
(2)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文化站等为成员单位。
(3)生活救助组:由财政所牵头,经管站、应急办组成。
(4)卫生防治组:由卫健办牵头,沂水县人民医院夏蔚分院、王庄医院院等单位组成。
(5)恢复重建组:由应急办牵头,党政办、经贸办、财政所、乡建办、农业农村办等单位组成。
3.1信息报告
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助并核实灾情,在一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应急管理局报告。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救灾工作情况。
灾情稳定前,村居(社区)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指挥部保持不间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
灾情稳定后,村居(社区)应组织力量,在乡镇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3.2处置措施
(1)灾害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灾情会商,根据灾情和会商研判结果开展救灾救助、核查灾情。
(2)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及时统计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3)根据灾情的核定情况,向县政府和应急管理局申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和救助物资。
(4)开展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应急救助工作。做好救灾物资运送、接卸、发放。
(5)做好灾区伤员救治、心理辅导、现场消杀防疫等工作。
(6)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灾情稳定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尽快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1)召开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生活,开展抢种补种、组织劳务输出工作。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财产冲毁等重灾户及其它方面的损失。
(3)制定倒房恢复重建、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等总体方案,分步组织实施。
(4)进行防病治病、消毒防疫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进行重点防治,严格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5)根据受灾区域地理状况进行综合治理,统一规划,加固临时场所;开展冬春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6)广泛开展捐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捐衣、捐被,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缺衣少被的困难。
(7)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5.1队伍保障
乡镇应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2物资保障
合理规划救灾物资储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应统筹考虑各行业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方面需要。
6.1宣传和培训
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
6.2预案演练
乡镇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6.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沂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村居(社区)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6.4预案发布
本预案由道托镇人民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