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镇2025年儿童福利救助标准
索 引 号: | yishuigzz2441108/2025-0000026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高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高庄镇2025年儿童福利救助标准 |
根据《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2024〕8号),自2024年1月起,儿童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如下:
1.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全市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864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水平执行。
2.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全市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全市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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