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2023〕3号),符合条件的1-2级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57元,二级每人每月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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