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政发〔2025〕1号
高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公布镇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镇级河湖长联系单位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村、镇直各部门:
根据《高桥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高桥镇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以及人事调整情况,对镇级河湖长及村级河湖长、联系单位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镇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镇级河湖长联系单位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1.高桥镇河流名录及河长设置表
2.高桥镇湖泊名录及湖长设置表
2025年3月5日
政策起草单位:高桥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冯辉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高桥镇桥舜路1号
联系电话:0539-28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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