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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qz2811108/2025-000004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高桥镇 成文日期: 2025-03-05
发文字号: 高政发〔2025〕1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镇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镇级河湖长联系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0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高政发〔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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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公布镇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镇级河湖长联系单位的通知

高政发〔2025〕1号

 

各管理区、各村、镇直各部门:

根据《高桥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高桥镇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以及人事调整情况,对镇级河湖长及村级河湖长、联系单位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镇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镇级河湖长联系单位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1.高桥镇河流名录及河长设置表

   2.高桥镇湖泊名录及湖长设置表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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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高桥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冯辉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高桥镇桥舜路1号

联系电话:0539-28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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