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院东头镇委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院东头镇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
通 知
院发〔2023〕56号
为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源头治理,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现成立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进一步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和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做好本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伟山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副 组 长:冯韵颖 党委副书记、镇长、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成 员:赵 伟 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马超强 二级主任科员
李朝阳 二级主任科员
杨 波 维稳办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马善强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南墙峪管理区书记
杜中华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刘家店子管理区书记
张 鹏 院东头管理区书记
曹彦磊 姚店子管理区书记
赵敬之 上岩峪管理区书记
瞿尚迎 石门管理区书记
孙洪磊 大峡谷管理区书记
白坤珍 永富庄管理区书记
张志杰 水旺庄管理区书记
张 强 吉子山管理区书记
杨焕坡 综治办、扫黑办主任
何树松 信访办主任
李德军 财政所所长
常贵斌 司法所所长
张善军 院东头中心校校长
董桂玉 姚店子中心校校长
衣春涛 院东头卫生院院长
李文建 姚店子卫生院院长
张明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沂水镇院东头支行行长
刘 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沂水镇姚店子支行行长
苗润刚 沂水农商银行院东头支行行长
张海龙 沂水农商银行姚店子支行行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上级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部署要求,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赵伟同志兼任。
中共院东头镇委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