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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0-000023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院东头镇 成文日期: 2020-06-16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院东头镇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16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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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政发〔2020〕84号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院东头镇整治农村地区食品

突出问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行动方案,制定了《院东头镇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0 年529


 

院东头镇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县市场监管局整治农村地区食品问题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最”为基本遵循,以治理突出问题和防范风险隐患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到 2022 年,市场监管领域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整治措施

(一)清理主体资格。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为主战场, 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严查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规范提升行动,建立健全“三小”登记备案及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食品生产源头管控,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开展易与特殊食品混淆的普通食品专项整治和食品标签规范提升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翻新销售等


 

 

违法行为。修改完善农村市场食品销售风险清单。加强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监管,严防来源不明、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餐饮环节。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农村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农村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村食品供货商、批发商、代理商等经营主体监管,形成农村食品供货商台账,重点检查经营资质、经营场所、进货查验、实施销货记录制度以及对召回、回收的食品处理情况,将供货商违法信息及时通报食品销售者,建立农村食品供货商专项抽检、责任约谈、违法信息曝光等监管制度。

(三)加大抽检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食品、酒水饮

料、调味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增加抽检批次,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供货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加大对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监督抽检力度。

(四严查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或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对擅自使用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开展打击仿冒其他品牌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专项执法行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案件线索追根溯


 

 

源,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推进社会共治。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将农村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明确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院东头镇政府落实食品摊点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消费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防范意识。认真受理农村食品消费投诉举报咨询,严格落实快速回应机制,提升处理效率和质量,及时解决农村食品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  5 

根据本方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协作配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  6 月至 2021  6 

集中力量开展清理、检查、查处工作,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严打重惩。坚持边整治边巩固,强化问题和结果导向,防止重点问题反弹。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1  7 -2022  6 

在整治的基础上,跟进采取有效措施,巩固集中整治成效, 提升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监管局将适时调度各地工推进情况推动整治工作落实,指导规范提升措施。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  7 月至 2022 年底

梳理汇总整治行动情况,对整治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作为重点,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形成整治合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整合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破解顽症痼疾。

(三注重工作实效。将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布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整治。

 

附件:1. 2020 年农村食品销售风险清单


 

 

附件

2020 年农村食品销售风险清单

问题

方面

风险点

防控措施

 

 

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销售者

排查辖区内销售食品的单位、门店,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销售食品的,依法予以处罚;落实风险

等级评价制度。

 

 

销售主体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

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定期检查经营情况。

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大集食品摊点

落实我省“三小”条例,督促食品摊点依法备案并进行现场检查。

 

 

主要供货商、代理商

建立并完善农村主要供货商、代理商名录,检查其销售资质,销售场所、进货查验、销货记录制度落实以及对召回、回收的食品处理情况。

 

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者

落实农村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网格化监管制度,实施年度全覆盖检查,在开学学等重点时段加大检查频次。

 

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开展食品标签标识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宣传,加大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对食品标签进行监督抽检。

 

“三无”食品、劣质食品

加强宣传指导,对销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的依法处罚。

 

销售产品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将超过保质期食品涂改标签或回收后重新销售

 

指导食品销售者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严格实施处罚。

 

散裸装食品无标签,

环境不规范

加强现场检查,指导散裸装食品销售者依法标明

标签内容,设置必备的防蝇防尘设施。

 

“两超一非”食品

加强对“两超一非”项目检测,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依法处罚。广泛宣传“两超


 

 

 

 

一非”食品的危害,引导科学消费。

 

 

 

 

 

 

销售行为

食品来源或进货渠道不明

督促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可对来源不明的食品实施抽检,经检测不合格的。依法对销售者进行处罚。

擅自变更销售条件, 生活区与销售区不 分、食品与日用品混放、生熟食品不分, 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

加强对食品销售者销售活动的日常监督检;发现不符合食品销售要求情形的,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销售许可条件的,依程序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改善食品存储环境和条件,避免食品直接落地存放。

患有传染疾病或无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不主动、按时查体

检查健康证办理情况,责令将患有传染疾病的从业人员调整到非食品销售岗位;督促相关人员主动、按时查体。

 

食品摊点经营不规范

督促落实食品摊点落实我省“三小”条例要求, 规范自制食品现场制售质量控制,对销售的食品

进行监督抽检。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2020  5  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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