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发〔2020〕26号
院东头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部署,院东头镇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按照整体推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逐步完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市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部署,通过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试行范围
(一)试行区域:全镇范围同步推进。
(二)试行主体: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
(三)试行品类: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
三、开具要求
(一)基本样式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信息。可以是纸质合格证,也可以是二维码(条形码)形式涵盖以上信息。
其中,承诺内容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二)开具方式
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电子出证的,可电子存储备查)。
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生产主体采取以下形式出具合格证。1.借助已有追溯系统,打印合格证或二维码;2.由第三方机构印制合格证或二维码,生产主体喷涂或粘贴使用;3.把开具合格证与定性(定量)检测相结合,提高合格证“含金量”;4.生产主体自主填写空白合格证。
(三)开具单元
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鼓励并逐步推广鲜鸡蛋“一蛋一码”喷码上市。
四、实施步骤
(一)周密安排部署。立足实际,根据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发动,确保全镇上下联动。抓好指导服务,引导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在产品上市时主动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确保产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有效推进。
(二)建立主体名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平台即将推进建设,我镇将借助平台上生产主体数据库,进一步摸清并完善辖区内种养殖生产者名录,形成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库(包括种养殖生产者名称、地址、类型、生产品种等信息),确保试行规定范围的主体全覆盖。
(三)积极配合培训指导。配合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关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培训,加强对试行主体的培训指导,并通过发放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培训资料等方式,引导种养殖生产者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于推动产品销售、赢得市场认可的重要意义,做好对开具主体的指导服务。同时,鼓励引导小农户参与试行,积极推动,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级协管员作用,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撑,引导小规模农户、散户主动出具合格证。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生产基地、农村村庄、产地市场显著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关于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彩图,悬挂宣传横幅,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生产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各类农产品收购商、销售者及时掌握上游生产主体开具合格证情况,及时查验,确保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推进部门协作。镇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同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共同加大宣传引导,推动农产品收购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合格证查验,确保市场环节把好查验关。
(六)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台账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定人定岗实行台账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和开具纳入日常巡查检查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生产主体,并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加强执法监督频次。通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实行,做好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作的衔接。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主体和产品,一律不准予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一律不准予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一律不给予项目支持,一律不推荐为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示范主体,一律不准予申报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推动我镇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力举措,镇里成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单位参加,共同部署推进、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保障支持。将合格证制度试行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保证经费和工作力量投入,强化人员保障,积极争取将所需经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财政预算。通过宣讲和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技术服务、农产品检测等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构建检查员队伍,确保合格证真实开具、有效使用。
(三)落实属地责任。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衡量各村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把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作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实现总结提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行工作台账管理,明确工作重点,定人定岗实行台账管理,按时报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台账和主体库信息统计表。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推进办法,注重分析总结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不断完善合格证制度。
附件:院东头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8日
附件:
院东头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伟山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庞京华 党委副书记
冯海俊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清峰 院东头管理区书记
马庆海 刘家店子管理区书记
瞿尚迎 南墙峪管理区书记
张 鹏 上岩峪管理区书记
李军强 石门管理区书记
武斌传 姚店子管理区书记
田相杰 水旺庄管理区书记
刘 锋 吉子山管理区书记
王清华 大峡谷管理区书记
安佰强 永富庄管理区书记
杜正国 姚店子兽医站站长
李世常 院东头兽医站站长
李文强 院东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武光文 院东头派出所所长
耿玉忠 姚店子派出所所长
马德彪 综治办主任
刘东坡 经管站站长
马 健 林业站站长
张 强 环保办主任
武 刚 农机站站长
孟宪法 食安办主任
何树松 果茶站站长
戚玉启 渔业办主任
王振刚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农技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冯海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