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5-22-2018-000102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庄镇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5-22 | |
| 标 题: | 2018年环保工作打算 | ||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信访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五)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能职责,扎实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六)严格环境准入。继续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审批工作,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环保部“6+2审批原则、四不准十不批”,省环保厅“二不批、三个从严”的审批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对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七)继续强化环境监管。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逐步实现行政处罚及其他执法任务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完成。继续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未批先建、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