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gzz2441108/2021-000024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庄镇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
| 标 题: | 高庄镇2021年镇域生态环境控制规划 | ||
1、农业生态区
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协调好铁矿开采与耕地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抑制耕地减少,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法律、法规,严禁进行村镇建设。
2、重要生态保护廊道
结合镇村体系规划,确定镇域内清源河等河道两侧50—100米范围,东红路、道莒路两侧各50米为生态保护廊道,以发展林木种植为主。
3、水域生态区
严格保护镇域水体空间,划定河道蓝线,明确保护范围,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的行为,维护生态平衡。
4、山林保护区
包括镇域内自然山体保留地,林地保护区以及生态园地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