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沂城街道全面落实河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村居,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河长工作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要求,决定成立沂城街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于 民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刘太安 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成 员:张在营 城区纪工委书记
郭京虎 人大工委主任
呼 倩 党工委副书记
马继艳 党工委副书记
刘 超 党工委组织委员
郝长城 党工委委员
杜正磊 纪工委书记
马新为 党工委宣传委员
公 伟 党工委统战委员
孔令军 办事处副主任
赵大鹏 办事处副主任
刘治国 党工委委员
张新涛 办事处副主任
王付山 办事处副主任
沂城街道党工委
沂城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