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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zz2441108/2018-000025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高庄镇 成文日期: 2018-12-24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高庄镇社会救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12-24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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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打造“阳光救助”,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救助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阳光救助”,严肃整改问责,全面解决社会救助特别是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构筑动态调整、进出有序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

二、整治内容

重点查摆整治以下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

1.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受理低保申请时推诿扯皮,入户调查走过场,民主评议搞形式,档案缺失,材料不完善,相关会议记录、证明材料不全,存在“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分户保”、“轮流保”、“按年龄保”等问题。

2.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不准确。未综合评估家庭成员赡养、抚养能力等。

3.备案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离退休)、村两委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未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备案。

4.动态管理不到位。未开展定期复核,只有人员死亡时才进行动态调整。对于反馈的疑点数据,不告知当事人及时提供证明材料,直接取消待遇;对于取消低保待遇的、提出申请但未予批准的,未进行书面告知说明理由或告知书未送达当事人。

5.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在保人员长期公示落实不到位,满足于拍照留档,动态调整情况未及时规范公示,审核审批过程中两榜公示不及时,公示信息内容不全等问题。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1日—15日)。各管理区、村要召开社会救助专项整治行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征集群众意见。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7月20日)。针对整治工作重点,各管理区、村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农村低保工作要按照“四查一调整”工作要求,逐条自查自纠,全面、及时、准确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1.动员群众自查。各管理区、村要积极宣传低保政策,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不符合农村低保标准的群众主动申请退出。

2.入户核实调查。各管理区、村要组织工作人员对在保、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入户核查采取“一看、二问、三审、四访、五记录”的方式进行(一看:看家庭房屋、个人穿戴、家庭财产、家庭生活条件等;二问:问家庭成员关系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及家庭收入来源等;三审:审核户口本、身份证、一本通信息;四访:访隐性收入、访邻居、查实情;五记录:填写入户核查表,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字确认)。调查人员要对调查结果负责,严格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

3.民主评议审查。由各管理区组织包村干部召开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会议,详细讲解低保政策,根据入户核查情况,逐户分析评议在保家庭收入状况、财产拥有情况,认真评估子女赡养能力。根据评议情况初步认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4.公开公示复查。对自查退出名单、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公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要及时入户核实确认。经核查后符合低保条件继续享受和不符合条件退出的名单要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民政局。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书面下发退出低保通知书,明确责任、权力、复议时间。

5.数据调整。各乡镇对自查自纠数据及时调整完善救助系统信息;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7月21日—7月25日)。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的分类统计、档案资料、数据更新、动态复核等工作,建立科学化、系统化的电子档案,加强与扶贫工作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为兜底扶贫奠定基础。8月5日前,各村要将专项整治核查情况报民政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政府牵头完善相关措施,采取定期、不定期调度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督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影响治理工作进度和总体成效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中徇私舞弊、假公济私、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有关部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意外情况,确保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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