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持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补齐基础建设短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乡村发展道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二、巡查工作目标
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不产生黑臭水体,村庄内无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或污水横流现象,无异味,周边土壤环境未遭到破坏。
三、巡查工作要求
(一)巡查对象。
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及治污设施。
(二)巡查要求
镇巡查专班成立巡查队伍,至少每月抽查50%的行政村,有现场巡查记录,现场记录表格内容全面、清晰,并附有照片,由抽查人员签字。村级每周巡查2次,有现场巡查记录,现场记录表格内容全面、清晰,并附有照片,由巡查人员签字。制定禁止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的村规民约,并对村民进行了宣贯,村规民约张贴在村庄显著位置,随机抽查村民对该村规民约的了解情况,知悉率应达到80%以上。
四、巡查小组成员
组长: 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戚树峰
成员: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刘醒亚
中峪社区书记 任 强
下里社区书记 崔怀强
高庄社区书记 李明军
陈家林社区书记 袁 波
良疃社区书记 张传余
王家庄子社区书记 马圣启
乡建办负责人 王烈波
环保办负责人 张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