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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1-2017-00007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12-31
标       题: 道托镇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为全面提升我区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运营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总指导,以全面提升我镇公路交通综合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依据交通公路等法律法规规章,以集中清理违法建筑及地面构筑物、整治过境路段、非公路标志标牌和优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为着力点,扎实开展国省干线公路环境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公路沿线两侧及周边的环境,基本实现公路路域环境“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目标,为黄州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道托镇内国省干线公路:227省道线

(二)整治内容

1、集镇过境路段综合整治。

2、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的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以及遮挡公路标准妨碍安全视距的其他设施。

3、公路及控制区范围内未经许可设置的平交道口、非路用标志牌和广告灯箱等。

4、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等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的行为。

5、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

(一)职责分工

成立道托镇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道管站、乡建办、交管所、公路站、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监办、社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第一季度)

通过电视、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和走访等多种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认知,营造良好氛围。结合辖区内公路路况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调查取证阶段(第二季度)

综合整治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对公路沿线及控制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非路用标志标牌和广告灯箱等进行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做好证据收集整理、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将相关文书留在收送达人的住所。

3、自行拆除阶段(第三季度)

行政相对人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应按相关要求自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非路用标志牌和广告灯箱等。各相关单位要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行拆除,为集中整治阶段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4、集中整治阶段(第四季度)

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整治活动,沿线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整治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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